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94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續自辯,供稱自己與另外3名人士曾於Telegram討論在2020年3月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投擲1.5公升大小的汽油彈,並計劃事先藏於周梓樂祭壇內,惟計劃後來取消,因為自己「唔係好想做」及「揾唔到大酒樽」。
尚德停車場汽油彈計劃前曾相約開會
辯方今展示Telegram群組「維港煙花夜2020」的訊息記錄,該群組共有4名成員,包括「五飛」(即何卓為)、「謝利葉」、「來自天堂的魔鬼」及「Cock Popo」;相關記錄從何卓為被捕時、身上攜有的黑色iPhone中擷取。
根據記錄,「來自天堂的魔鬼」在2020年2月19日在群組發訊息「哨 一個人接頭 快閃 一個人接頭 放蛋糕就一個人接頭」。何卓為於翌日發訊息「主要怕事前漏風」、「突擊掟狗屋走入欣明苑」及「定尚德商場空投」。


同月20日,何卓為亦曾發訊息「將軍澳我哋幾個傾一次先然後同佢哋再開一個大會?」,「謝利葉」回覆「我唔建議成堆人出去傾…」、「痴線,邊有恐怖份子咁樣gathering」,但何卓為則指「上次有啊 我哋上咗獅子山公園傾」。後來除了「Cock Popo」以外,其餘3人在2月28日晚上曾到將軍澳開會。
同年2月29日傍晚,何卓為在群組發送谷歌地圖連結,「Cock Popo」問到「Target?」,何卓為表示「之一」。惟3月1日早上,何卓為再發訊息「最後決定一發定勝負」、「但會好重料」。
尚德停車場掟汽油彈計劃告吹因何卓為「搵唔到大酒樽」
何卓為供稱,當時群組成員計劃同年3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投擲一枝1.5公升、添加了發泡膠的汽油彈,打算先藏在周梓樂祭壇及後再扔出去。惟計劃最終取消,因為何卓為「唔係好想做」、「揾唔到大酒樽」。
辯方又展示6段警方從何卓為金色iPhone中擷取的懷疑測試炸藥片段,何卓為均供稱該手機案發時曾借給中弟師弟「阿蛋」,對方歸還手機後沒有著何卓為查看片段,故他亦不曾打開手機查看該6段片。
惟警方亦在何卓為的黑色iPhone檢獲兩條涉案片段。何卓為則稱,其中一段片段由女示威者Rachel傳送給他,因為打算日後有機會可以向其他示威者「認下威、show off下」,故保留該片段。
稱手機內相片和片段由其他人傳送或由群組下載得來
何卓為認為另一段片攝於1月25日,當日李嘉濱、吳子樂和男子「華御結」曾到宏創方503室,「華御結」當時表示從內地購來煙花及把當中的物料拿了出來「想試下」。何卓為當時同意,及後坐在自己床上使用iPad,並把自己的風褸借給「華御結」,後來廁所冒煙,「華御結」則表示該些煙花「唔係好大娛樂效果」。
辯方續展示警方從何卓為黑色iPhone中擷取的涉案相片,何卓為供稱其中一疑似遙控器的相片是「阿蛋」在羅湖港鐵站爆炸案後傳送給自己,「阿蛋」稱從其他群組看到該相片,但他不記得「阿蛋」有否透露相中物品是甚麼。
此外,何卓為供稱手機中一張平底鍋相片是在公海群組下載得來,該平底鍋內有黑色物質,他當時聯想到「偈油彈」,在2019年曾見過示威者使用,透過混合機油和麵粉,製成「排洩物」質感,投向車輛玻璃後難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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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帶回警署聞警員稱「玩炸彈呀嘛,一陣有排慢慢同你玩」
何卓為供稱,自己在2020年3月7日晚上於港鐵車廂內被刑事情報科警員截停及制服,其後被警員帶離車廂,當時他身上並無傷勢,但警員沒有告知截查他的原因及未有正式宣布拘捕。何卓為曾問警員「係咪逃票查票個啲拉我」,警員則指「咁小事就唔會咁樣拉你啦」。
其後刑事情報科警員等到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到場接手,何卓為被帶到青衣站一間房內,警員把何卓為身上物品、背囊和腰包等在桌上「攤晒出嚟」,何卓為身上3部手機則由另一警員保管,當時警署警長林偉亮看到後表示「下,得呢啲嘢咋」,何卓為則回應「你想有啲咩喺度呀」。
搜身後,警員把何卓為帶上警車及前往青衣警署。何卓為稱警員當時沒有宣布拘捕及解釋原因,但上警車前,其中一名警員表示「玩炸彈呀嘛,一陣有排慢慢同你玩」,而何卓為回答「咩炸彈呀?咩事呀」,警員則指「返去警署先講啦」。
控方開案陳詞指,何卓為在現場警誡下稱「啲炸彈係家俊整嘅,我淨係知佢哋成班人對政府不滿,我點知佢哋真係整炸彈嘅啫,呢3單嘢真係唔關我事嘅,我淨係借咗大角咀個地方畀佢哋用咋嘛」。何卓為供稱,自己從來沒有這樣說過,被帶到警署後,他也沒有向值日官作出投訴或要求,又指「當時諗緊自己點解會牽涉入呢件事入面,未諗到揾律師呢件事」。
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