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迪士尼樂園去年遭竊近千元商品,25歲女社工用摺傘收藏贓物,而且兩度用同樣手法在兩間商店偷竊,其後被當場揭發及拘捕。她於上月27日承認兩項盜竊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朱文瀚接納被告的感化報告和辯方求情,同意被告因經濟壓力和情緒問題而犯案,遂判處12個月感化令。朱官提醒被告不要重犯,否則會被判更嚴苛的刑罰。
求情指犯案受抑鬱壓力影響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深感悔意,又表示這次愚蠢地犯案並非因為貪念,而是因被告患中度抑鬱,長期承受壓力,現在正接受定期的專業治療。辯方續指,被告在職場上一直是位好員工,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過往沒刑事紀錄,背景良好而輕判。
朱官判刑時,信納被告的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結果正面,同意被告當時因情緒問題而犯案,需接受輔導,故判處12個月感化令。朱官期望被告能從感化令有所得著,提醒她不要重犯,否則會被判更嚴苛的刑罰。
以摺傘藏贓物連偷兩商舖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8月25日和一群兒童同遊香港迪士尼樂園,期間被告在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拿取兩條頸鏈、1條手鏈和1個頭箍後,四處張望,可疑舉動引起保安注意,保安遂尾隨並觀察被告。被告用摺傘藏起商品,未付款便離開店舖,在大街上將贓物放入環保袋後與兒童會合,一同遊玩後再次分開。被告其後在反斗奇兵大本營安仔玩具箱商店重施故技,偷取一個手機殼並放入摺傘。離開商店後,被告走進女廁,出來時兩手空空,並從袋中拿出及打開涉案摺傘。當保安和職員上前詢問時,被告曾表示願意付款。警方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稱「因為一時貪念,所以偷咗啲貨品,下次唔會再犯。」
25歲女社工吳穎琳承認兩項盜竊罪,指她於2024年8月25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偷取兩條頸鏈、一條手鏈、一個頭箍及一個手機殼,總值港幣985元,而上述物品為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件編號:WKCC4055/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