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法信箱 司徒勁
問:我在一家三藩市小餐館工作。我最近懷孕了,預產期是六月份。老闆說,我可以請產假,但請假期間公司是不發工資的。我平時拿的是三藩市最低工資,外加一些數目不多的小費,根本不能負擔沒有收入的產假。有同事告訴我說,說不定我可以申請政府的津貼,但對這方面沒有很多的知識,不能告訴我哪些具體的津貼可以申請。另外,我沒有合法的工作身份,很擔心就算有這些幫助懷孕工人的福利津貼,我也不符合資格。能不能夠為我說明一下?
答:你同事說得對,確實有一些政府管理的福利項目,為放產假的工人提供津貼。我們先介紹州層面的津貼。加州失業局EDD負責管理的加州傷殘保險,英文簡稱SDI,會為產婦提供十到十二個星期的津貼,很多人都知道的所謂「前四後六」,即生產前四個星期和生產後六個星期,如果的剖腹生產的話是產後八個星期。如果醫生認為你身體有問題需要更多時間休息的話,時間可以更長。在領取完這些津貼後,很多新媽媽會選擇繼續留在家裡照顧新生嬰兒,和嬰兒培養親子關係,這時,另外一個州法律叫Paid Family Leave帶薪家事假,會為她們額外提供最高達到八個星期的津貼。
這些津貼是你放假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補貼。從今年開始,津貼額會向上調整,那些工資收入一年$63,000或者以下的工人,津貼額會調整到最高可以相當於他們工資收入的90%,年薪高過$63,000的工人,津貼額最高可以到70%。
你在三藩市工作,那麼,三藩市一條本地法規可能對你也有所幫助。這條法規叫「帶薪育兒假條例Paid Parental Leave Ordinance」,要求雇主為那些正在家照顧新生嬰兒,而且正在領取帶薪家事假津貼的工人發放部分薪水,以彌補家事假津貼和這個工人正常工資之間的差額,讓這些工人八個星期育兒假內的津貼收入,可以達到他們沒有放假前的正常工資水平(有上限)。
領取這些津貼的工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在一段時間之內的工資收入,是否有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證明,為雇主工作了多長時間等,但移民身份並不是這些必須的條件。換句話說,就算你沒有合法的工作身份,只要你符合其他條件,你就可以領取津貼,包括SDI、家事帶薪假以及三藩市的帶薪育兒假。辦理的政府機構也不會詢問你是否有合法的工作身份。
你可以聯繫加州失業局申請SDI和帶薪家事假,至於三藩市的帶薪育兒假,你需要向雇主提出,或者聯繫三藩市的勞工標準執行辦公室。請注意,以上向大家介紹的各項法律和法規,都只是有關放假期間的津貼福利,而不是請假的權利。你可以聯繫勞工法律中心瞭解你受法律保護的請假權利。本中心為所有加州工人提供免費的網上法律資源,也專門為那些低收入的工人提供法律咨詢和其他法律服務。我們的電話是800-880-8047,中文專線是415-593-0066。
【本專欄試圖為大家提供準確、簡明的有關就業方面的加州法律常識。不過,由於法律以及法律程序經常變化和解釋不同,Legal Aid At Work勞工法律中心不能保證文件的內容是最新的,也不能為內容運用的結果負責。讀者不應依賴文件提供的資料。你應該就個人的特殊情況,向律師或者有關機構查詢。三藩市法律援助會勞工法律中心供稿,求助電話:415-593-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