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燊語|加州擬修法提高副駕乘坐年齡由8歲升至16歲

加州議會近日審議一項新法案,打算將兒童坐上副駕駛座的年齡門檻,由現時的八歲提高至十六歲。換句話說,日後小朋友若想坐副駕,將不僅要看年齡,還需通過一套五項標準的測試,才能獲得「坐前座」的資格。

這項法案由州議員威爾遜(Lori Wilson)提出。她表示立法的原意是「保障安全」,這類說法市民已屢聽不鮮。每當官員希望推行新限制,總不忘先搬出「安全考慮」作為理由。

至於這套「五點」標準,內容包括:
一、背部必須能夠自然貼合座椅椅背;
二、膝蓋應可自然彎曲,不會出現「吊腳」情況;
三、安全帶的下方帶應貼於髖骨位置,而非壓在腹部;
四、肩膀的斜帶需橫跨胸口,不能勒頸;
五、全程能夠穩定坐好,不可東歪西倒或依賴外力支撐。

根據法案內容,凡年齡十三歲或以下的兒童,若未能通過上述五項要求,便必須繼續使用增高座椅。

然而,如此複雜的標準,實際執行上將面對不少問題。一般家長是否有能力記住每一個細節?執法人員又該如何在路邊判定是否違規?更重要的是,不同車款的座椅設計各異,今日在某輛車能通過,明日在另一輛車或許就不合標準。法律若過於繁瑣,最終只會令守法者誤墮法網。

更令人關注的是,法案提出前未見有相關數據支持。在加州,每年有多少宗嚴重交通事故,確實與兒童坐副駕有直接關聯?又有多少宗是因安全帶位置錯誤或腳未着地所致?立法者倘若沒有實證基礎,僅憑一己觀感或假設,便輕言收緊法例,只會加重民眾負擔。

在英文報道中,常見一句「California Assembly Bill is looking to limit teens’ ability to ride shotgun…」當中 ride shotgun 並非指「開槍」或「射擊」,而是一種美國俚語,源自西部牛仔時代。當年護送貨物時,馬車旁總有人手持散彈槍守護,於是「坐副駕位置」就演變為「ride shotgun」。如今引用這詞,雖帶點歷史色彩,但套用在今時今日的加州法案,卻不免顯得有些誇張。

歸根究柢,這項被稱為 AB435 的法案,從表面看是「保障兒童安全」,但若細加推敲,卻未必經得起現實檢驗。法例本應簡明清晰,既方便守法,也有利執行;若反而成為製造混亂的工具,則未免本末倒置。

-曾維燊

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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