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監局執行董事(長期業務)呂愈國今日發表文章,提到保監局二月底就分紅保單利益說明文件的演示利率上限發布應用說明(Practice Note),列明港元保單的演示利率上限為 6%,非港元保單則為 6.5%。措施將於今年 7 月 1 日實施。他留意到部分社交平台的文章內容似乎對該措施有所誤解,例如形容措施「將分紅保單的回報率封頂」,並以投保人應趕搭「尾班車」投保作招徠等,呂愈國澄清表示,局方無將分紅保單的回報率封頂。
個別高預期回報招徠 未考慮風險
他表示,近年業界在分紅保單演示利率的競爭愈演愈烈,有個別保險公司以很高的預期回報作招徠,未有充分考慮分紅保單當中非保證回報部分的波動性和風險,從而作出過於樂觀的回報預測,導致有可能出現保險公司未能按規定確保投保人有合理機會獲得預期非保證回報的情況。
演示利率設上限 防過度進取銷售
而上述銷售手法亦有可能違反「公平待客」原則,因為一旦非保證回報遠低於演示,將會令客戶出現嚴重的預期落差,尤其是那些非保證成分較高的產品,波動性會更大,風險亦更高。因此,局方相信為分紅保單演示利率設立上限,可以防止市場出現過度進取的投資回報演示和銷售手法,以推動市場的良性競爭。
他又提醒,「演示利率上限」只適用於保險公司在銷售分紅保單時向客戶提供的利益演示的內部收益率,保險公司仍可向投保人派發高於上限的紅利,因此措施並不會影響保單的實際回報。本地保險公司多年來開發及經營不同類型的分紅產品,只要維持一貫的產品創新能力、提升資產配置的水平及妥善管理客戶的合理期望,措施不會削弱產品的實際回報及市場競爭能力。
7月1日起生效 不影響實際回報
社交平台上有文章指措施「將保單回報率封頂」,事實上並無此事。「演示利率上限」措施只適用於今年 7 月 1 日後保險公司銷售新保單時向客戶提供的利益說明文件,並不會影響日後保單的實際回報。當然,分紅保單的非保證回報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例如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和表現、賠償經驗和營運開支等,因此他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前必須注意分紅保單非保證回報的風險提示。
呂愈國又指,業界至今對措施反應正面,正積極準備以配合新要求,包括調整系統及為中介提供培訓等,而保監局亦正與業界就其他與分紅保單有關的監管措施進行磋商。公眾方面,他鼓勵瀏覽保監局就分紅保單和分紅實現率設立的專題網頁,在投保前作出知情決定。
他表示,分紅保單是十分受歡迎的產品,加強監管旨在提升對投保人的保障及確保市場健康發展。保監局會繼續與業界密切溝通,就措施的施行細節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