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提升香港上市市場的監管效率,保障投資大眾免受當前的財務損失,證監會昨日就首次公開招股個案及上市後事宜的建議優化措施方案展開公眾諮詢。咨詢期由即日起至今年5月23日。
相關建議優化措施主要分為四個範疇,包括就首次公開招股個案而言,證監會將能夠在不反對上市的情況下,要求上市申請人在上市後須遵守持續披露責任,讓上市條件可在上市後持續有效。
二就上市後事宜而言,證監會建議提供一個干擾程度低於暫停交易的替代方案,即除了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暫停證券交易的現有權力外,證監會將在適當情況下,對上市發行人施加上市後條件,要求作出更清晰明確及完整的披露,在某些情況下令發行人可避免被暫停交易,盡量減少暫停交易對市場的干擾;
三就暫停交易而言,證監會建議簡化程序,以及在沒有爭議的個案中轉授其董事局的決定權給高級行政人員,從而更有效率地處理恢復交易申請,縮短暫停交易時間;
最後,不滿證監會的決定的發行人有權尋求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對有關決定進行全盤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