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項目提供安老院舍耗時長 田北辰倡設完工期限 發展商起得越快可獲加分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會議,其中一個議程為「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的進展」。實政圓桌田北辰表示,計劃由2003年推出,第一個項目2008年申請,2021年才落成,用了13年;而第二個項目就由2014年申請,2024年落成,用了10年;第三個在2018年申請,但很大機會今年也沒可能完工,換言之,計劃最少耗時7年。而他要求餘下14個項目,政府要每個項目都有時間表和目標。

田北辰建議為發展商設立期限  或提供更多誘因

田北辰引述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莊永桓指過程漫長有很多原因,包括發展商有時會在政府批出項目之後,又再改圖則或者宿位數目、完成興建後卻遲遲不申請牌照等,而政府過程中已經盡快,但主導權卻在發展商。

政府推行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資料圖片
政府推行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資料圖片

 

田北辰建議為發展商設立期限,或設立更多誘因,他指曾詢問相熟的發展商,目前誘因只有豁免地價及寬免樓面面積,但政府並非強制發展商去做,而發展商並非專家,完成工程又要委聘機構營運、亦不認為興建了院舍可令樓宇升值等,因此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下,沒有申請。

他建議,如果政府真的想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第一步應先與發展商商討,並考慮將宿位數目和完成日期計入標價,若發展商興建宿位數目越多、越快完工,便可加分,政府必須設立期限,發展商中了標便要在某個年期內完工,否則便要處罰。田北辰指,勞福局副秘書長表示會考慮其意見,會接觸發展商,在檢討時會考慮有否需要「加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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