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招攬多名人士參與不法勾當,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共逾1,000萬元,以及3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廉署其後落案起訴逾30名人士,包括集團骨幹成員及傀儡申請者等。涉案集團首腦自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日前回港被拘控,案件今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蕭國標,65歲,無業,昨日(6日)被控四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早(8日)再提訊。
另涉騙3銀行按揭逾500萬元
本案於2001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房委會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置業貸款計劃」,前稱「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協助合資格的家庭或單身人士置業,計劃於2004年7月終止。
「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人須向房委會提交就業及入息證明文件,以證明其還款能力及月薪不高於指定上限。根據該計劃,每名單身人士申請人最多可獲批免息貸款330,000元作首期,家庭申請人可獲批的最高免息貸款金額為660,000元。申請人除可向房委會申請免息貸款作首期外,亦可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該36項申請涉及免息貸款逾1,000萬元。
另外3項控罪指,蕭國標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
在向房委會及該3間銀行作出申請期間,蕭國標及其同謀涉嫌遞交虛假的僱傭合約及月薪證明文件,以虛報傀儡申請人的就業情況及收入。
其餘涉案人最高囚27個月
廉署當年曾接獲貪污舉報,指稱一個集團涉嫌串謀向多名物業代理及保險代理等人提供利益,以獲他們協助詐騙房委會貸款。調查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虛構多間公司,訛稱聘用傀儡申請人並虛報其薪酬,以便向房委會及銀行申請有關貸款。
廉署就上述勾當先後落案起訴逾30名人士,包括詐騙集團的骨幹成員、傀儡申請者、物業賣家及物業代理等。有關人士就串謀欺詐、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被定罪,最高被判囚27個月。另外,廉署又向多名參與勾當人士施行警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