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昨日(2月4日)落案起訴渠務署一個承辦商兩名時任項目經理,控告二人涉嫌多次虛報取得所需數量報價單,欺詐承辦商向三間分判商批出逾30張污水處理設施維修訂單,總值逾630萬元。兩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2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葉慶輝,45歲;及王震東,43歲,同為安樂工程有限公司(安樂工程)時任項目經理,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葉慶輝涉嫌於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間,向安樂工程虛假地表示18份報價單分析報告屬真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樂工程向兩間分判商批出相關維修訂單,涉款共逾470萬元。
王震東則涉嫌於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以相類欺詐手段誘使安樂工程向另一間分判商批出13張維修訂單,涉款逾16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報價單分析報告內列出的多間分判商,並沒有提交相關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