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作業涉種族歧視 加州大學被告上法庭

加州大學被控其收生政策歧視亞裔及白人學生。美聯社資料圖片

一個名為「學生反種族歧視」(Students Against Racial Discrimination)組織本周提告加州大學,指控該校招收本科生時存在種族歧視,優待非裔和拉美裔學生,忽略亞裔和白人申請人。

該組織3日入稟聯邦法院,指稱加大錄取學術成績較低的學生,卻犧牲了較具資格的申請人。根據訴狀,加大收生作業被指違反1996年選民通過的州法。該項法規禁止公共教育、政府招募和政府合約將種族和其他因素納入考量。

訴訟又指,加大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障條款和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禁止接受聯邦資金的機構進行種族歧視的條款。原訴人指控,加大官員下令各校對「本科招生進行整體評估」,換言之,放棄客觀標準,改用「更主觀的評估方式來評估個別申請人的整體吸引力」。

訴訟引用數據稱,柏克萊加大2010年整體錄取率為21%,非裔本州生錄取率為13%,但到2023年,該校的整體錄取率為12%,非裔生錄取率為10%。

訴訟請求法官阻止10所加大在申請表上詢問種族,並委任一名監察員監督校方收生決定。

訴狀指控,亞裔和白人申請人因其種族而遭受歧視,而拉美裔和非裔則往往因為大學的種族偏好而在學業上處於顯著劣勢,表現較差,「所有種族的學生都因為加大的歧視行為而受傷」。

加大發表聲明表示,尚未收到訴訟文件,但如果有必要,將於法庭上為其收生政策進行辯護。「從加州1996年禁止收生考慮種族以來,加州大學已經調整收生作業來守法。加大本科收生申請收集學生種族和族裔僅為了統計之用,這項資訊不會跟申請審核人員分享,也不會用於收生」。

一年多前,聯邦最高法院推翻大學收生的平權措施,裁定種族不能成為錄取因素,高等教育機構必須尋找新方式實現學生多元化。美聯社聖他安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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