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醫生2016年刊登印刷及網上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檢優惠計劃的「早鳥優惠」,被投訴向病人招攬生意及違反醫生專業守則。梁家騮2020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有關守則限制言論自由,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翌年遭駁回。梁家騮不服,今於上訴庭上訴指守則沒有完全禁止刊登廣告,梁家騮旨在提供早鳥優惠等相關資訊。醫委會一方反駁守則從不容許醫生宣傳優惠。上訴庭3個月內宣判。
上訴稱梁只是提供篩檢優惠資訊
上訴人為梁家騮;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梁家騮上訴指,《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條文清晰,沒有完全禁止刊登廣告,只是醫委會決定完全禁止刊登廣告,因此如今並非質疑條文違憲,而是質疑醫委會決定違憲。陳樂信認為是否受禁應視乎資料性質,平衡利害。法官張澤祐質疑涉案廣告中的早鳥優惠有何價值,醫委會難道無權斷定此屬招徠病人或兜攬生意?陳樂信回應涉案癌症篩檢計劃乃補貼醫療服務,其優惠屬相關資訊,梁家騮旨在提供相關資訊,而且篩檢計劃一般予人感覺成本高昂,提供優惠資訊可令人知道篩檢較容易負擔,何以禁止?
資深⼤律師鮑進⿓代表醫委會回應指,守則中清晰列明何者受禁,相關條文從不容許醫生宣傳優惠,更質疑提供優惠有何公共利益?鮑進⿓澄清守則沒有阻止醫生宣傳病人可承擔的費用,只是禁止醫生提供優惠藉此宣傳,因此令人知道更易負擔一說難以成立。
案件編號:CACV63/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