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轉介客戶按揭貸款申請呃轉介費 銀行前女職員認罪候懲

永亨銀行前助理客戶服務經理從貸款轉介公司收受賄賂,擅將銀行客戶轉介予對方,以安排客戶於另一間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詐騙代理轉介費。涉案銀行職員早前遭廉署起訴,今日(1月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受賄以及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2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銀行不會向處理住宅按揭職員發放佣金

認罪被告周碧心,49歲,華僑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稱華僑永亨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前助理客戶服務經理,今日承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及一項欺詐罪名。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葉敏怡,46歲,The Capital Property(TCP)東主;及麥妙玲,56歲,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工銀亞洲)前副經理,今日應訊時否認上述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7日作審前覆核。

案發時,周碧心是華僑銀行尖沙咀分行的助理客戶服務經理,麥妙玲是工銀亞洲何文田分行的副經理,二人的職責均包括處理住宅按揭申請。該兩間銀行均會就成功批出的住宅按揭申請,向指定按揭中介人發放代理轉介費,但兩間銀行均不會向處理住宅按揭申請的銀行職員,包括周碧心及麥妙玲,發放佣金或轉介費。

科一物業按揭有限公司(科一)是工銀亞洲的指定按揭中介人。科一若與代理人合作促成按揭轉介個案,會將工銀亞洲發放的代理轉介費的95%,分發予有關代理人作為經紀費。TCP是科一的按揭轉介業務代理人,可就每宗成功轉介予工銀亞洲的按揭申請,向科一收取經紀費。

被告認未經批准擅轉介客戶予中介

周碧心承認於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間,未經華僑銀行批准,擅自將兩名華僑銀行客戶轉介予當年任職工銀亞洲的麥妙玲及TCP東主葉敏怡,以安排該兩名客戶向工銀亞洲申請按揭貸款。

周碧心又承認,訛稱上述其中一名客戶由科一轉介,詐騙工銀亞洲向科一支付按揭貸款轉介費18,000元。她又從葉敏怡接受賄款逾16,000元,以轉介上述另一名客戶予TCP。

案情透露,TCP就該兩名客戶從科一收取兩筆分別約17,000元及約32,000元的經紀費。

華僑銀行不容許僱員將銀行客戶的按揭申請轉介予其他人士或機構,並禁止僱員就華僑銀行的業務向其他人士索取或收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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