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正著手改革對收養家庭的財政支持,以確保資金能夠惠及兒童。
《每日新聞》報道,去年12月,州長胡楚與州議員達成協議,禁止養父母為不再受他們照顧的孩子–包括那些已被迫重回寄養系統的孩子–領取補貼支票。直至本周,州議會召開2025年會議期間,為該法敲定最終細節。
胡楚於12月21日的備忘錄中寫道,「這項法案做出了重大改變,將為參與收養過程的家庭提供支持。然而,必須進行改革,以確保資金流向那些適當地照顧孩子的父母。我很高興與州議會達成協議並實施這些變革。基於此協議,我很高興簽署這項法案。」
被收養兒童及其倡導者警告稱,有殘疾兒童或被認為「安置困難」的兒童即使被送回寄養系統,甚至已被其他家庭收留,其養父母仍然可以每月收取數千元。在某些情況下,年輕人在失去支援之下被迫獨自外出,或最終進入遊民收容所。2021年主計長審計發現,單計紐約市就有至少350萬元的收養補貼被發放給不再合資格獲得補貼的家庭。
然而改革需要時間,州議員必須嚴格起草法案,以避免新規變相鼓勵被收養人離家,或影響到部分由聯邦政府資助的收養補貼。根據兒童服務管理局統計,截至去年底,紐約市共有6559個家庭獲得收養補貼,收養兒童超過1萬名;有44名兒童在被收養後再次接受寄養。
根據最新標準,紐約市每月的補助金額起價為1000多元,對於殘疾兒童和「安置困難」的兒童,補助金額可超過3000元。
兒童律師協會(Lawyers for Children)政策與特殊訴訟主管克萊默 (Betsy Kramer) 表示,「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項舉措早就應該實施了,將給許多孩子和介入養父母代為照顧孩子的人們帶來極大解脫。事實上,有太多的年輕人根本得不到養父母的生活支持,而這筆錢可以讓他們擁有一個穩定、安全的居住地,而不是無家可歸。」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