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1.15實施 成功舉報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及感謝狀 須實名舉報及面見

【舉報濫用公屋/公屋/打濫/現金獎/房委會】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1月8日)表示,於早前通過設立的「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今年1月15日實施。舉報人須年滿16歲,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並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舉報可網上遞表或致電舉報熱線

有意參與計劃的人士,可透過舉報郵柬、房委會/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給房委會/房屋署以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為了鼓勵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當房委會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會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港幣3,000元現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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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今年1月15日實施。
「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今年1月15日實施。

 

舉報人須年滿16歲。
舉報人須年滿16歲。

 

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
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同時提出參與計劃。

 

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
參加計劃的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

 

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並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參加計劃的人士,包括並非以指定格式表格舉報的人士,均會收到確認收悉舉報通知。

 

房委會/房屋署直接僱員不符舉報資格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4年12月31日通過設立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並命名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於2025年1月15日開始實施。對在計劃實施前已實名向房屋署舉報的濫用公屋個案,若有關個案的調查尚未完結,在查明屬實並於計劃實施後,成功向濫用公屋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屋署會主動聯絡有關人士,徵詢其是否參與計劃。

除了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註)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致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的16歲或以上舉報人皆符合參與資格。

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避免濫用

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審理性質複雜/有爭辯的個案(例如多於一人聲稱向某公屋單位發出「遷出通知書」是基於其提供的資訊)。「評審委員會」會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

房委會會透過派發舉報郵柬、屋邨張貼海報、房屋資訊台播放動畫錄像和文字訊息,以及房委會/房屋署網頁,將有關計劃廣泛傳遞給公眾和公屋居民,並設立多種渠道方便及鼓勵他們參與計劃及舉報懷疑個案。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房屋署也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發言人補充,自房委會推行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新措施後,過去一段時間已查找出較容易偵查的濫用公屋個案,餘下一些較隱蔽個案,需透過市民舉報提供線索。有見及此,房委會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以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從而善用公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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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每年獎金開支390萬元 成本效益吸引

翻查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文件,房委會表示上年度以實名舉報可供跟進濫用公屋個案約1,300宗,估算推出獎勵計劃後,以實名舉報濫用公屋的個案會倍增,即假設約2,600宗;若以半數 (即約1,300宗)舉報人參與計劃並能提供資訊令房委會成功向濫用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作估算,每年獎賞金額支出約390萬元。房委會形容,相比一個新建公屋單位平均建築成本約100萬元,成本效益相當吸引,更可在短期內將收回的公屋單位編配給輪 候多時的申請者,包括現居於不適切房屋的家庭 。

房委會預計,本年度分別需要90萬元及100萬元用於計劃的現金獎勵及宣傳和教育活動,有關費用會在本年度核准預算中吸納,亦會由下年度開始在制訂預算時申請所需撥款。房委會指,會留意市民對計劃的反應,若接獲大量舉報,需增加資源以應付額外的調查及執法行動和處理有關計劃的工作量。

對有意見指計劃或破壞鄰里關係,房委會認為公屋住戶不會希望鄰里間存在濫用公屋的租戶,因這些行為會造成不公,而社會現時支持打擊濫用公屋,相信計劃能起鼓勵作用,提升善用及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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