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由3月1日起將調整淨資產規定,申請人只須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優化措施亦提出,於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以及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於旗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有獲許投資資產,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
優化措施將為「新計劃」與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兩者之間帶來協同效應。資料圖片
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資料圖片
「新計劃」已吸引高淨值人士、商界精英和創新企業家申請。資料圖片
許正宇相信優化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亦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資料圖片
劉凱旋深信這些優化措施會令「新計劃」更具吸引力。資料圖片
首10個月接獲申請逾800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計劃」已吸引高淨值人士、商界精英和創新企業家申請,相信優化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計劃」,也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發展。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新計劃」於首10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於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深信這些優化措施會令「新計劃」更具吸引力。當局將繼續與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進一步向全球高淨值家族推廣「新計劃」。
根據當局數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去年3月1日推行以來,首10個月接獲申請逾800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有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為240宗,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