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子詹劍崙在2013年亞洲資源集資計劃中,串謀他人在配售可換股票據,隱瞞達成秘密「賣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及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案件被廉署揭發,詹氏父子兩項串謀詐騙罪成,同案65歲女子洗黑錢罪成,3人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2月3日判刑,期間3人繼續還押。
曾鈺成、曾俊華、清洪、謝偉俊、貝鈞奇等撰信為詹培忠求情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詹培忠求情,引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為其撰寫求情信,提及與詹培忠在立法會認識多年,詹培忠一直協助地區發展、賑災、及捐款等,扶助香港的金融及經濟業,對國家有極大貢獻,望法庭不要抹殺詹培忠多年來對社會及弱勢社群的幫助。另引述潮州商會女會長高佩璇及汕頭總會主席陳鑑林為其撰寫求情信內容,指詹培忠熱心助人,服務社會,曾捐獻巨額協助興建老人院。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為詹培忠撰寫的求情信,指詹培忠在立法會任職期間有貢獻。資深大律師清洪亦於為詹培忠撰寫的求情信稱,與詹培忠相識約30多年,認為詹培忠直率敢言,在行業上亦有聲望。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亦提及,詹培忠白手起家,熱衷公益。香港足球總會會長貝鈞奇亦指,詹培忠不遺餘力推動體育活動。詹培忠信中提及,曾捐款3千萬元以協助本港70年代足球發展。辯方確認詹培忠曾捐5千萬人民幣予潮州市,以協助建老人院及博物館,另捐款500萬港元予中聯辦協助賑災。
詹培忠求情信稱受病疾折騰多年
詹培忠親自撰寫求情信,指自己曾患咽喉癌,接受多次電療及化療,有吞嚥困難,於2010年患心臟病後中風,其後需以拐杖及輪椅出入。詹培忠另於信中提及,自己身患痛風症、及坐骨神經病等疾病,因本案已受折騰多年。辯方求情指,詹培忠將近80歲,已年紀老邁,另身患多項疾病,要定期更進及覆診。辯方提及詹培忠曾中風,致其行走困難,舉足維艱,望法庭出於憐憫輕判。辯方續指出,本案存在延誤檢控的問題,案件由2013年拖延至今才結束,長達十多年,期間詹培忠曾向相關執法部門查問案件進度,惟時隔多年才落案起訴,對詹培忠的情緒及生活造成極大影響及困擾。
辯方指詹劍崙患心臟病及焦慮並有聽力損失
法官練錦鴻稱本案於某階段觸發全面收購機制,臨海股東沒有辦法以最高的價錢售出股票。練官直指,被告等人於本案中的行為會破壞投資環境,以及香港於國際上聲望,損壞香港擁有公平合法營商環境的印象,令本港變為「鱷魚潭」,致潛在投資者「唔夠膽入嚟香港」。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代表55歲詹劍崙求情,指詹劍崙為品格良好的人,在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金融服務逾20多年,詹劍崙亦患有心臟病及焦慮,右耳有深度聽力損失。巴布亞新幾內亞數名官員為其撰寫求情信,稱詹劍崙有奉獻精神及熱情,以巴布亞新幾內亞駐港名譽領事出席不同活動,促進兩邊經濟合作。辯方續稱,詹劍崙多年以來吸引外國投資,推動本地金融市場發展,為金融業界作出貢獻,亦捐獻逾40萬元協助內地建孤兒院,在2020年疫情開始之際,口罩缺少情況氾濫,詹劍崙去過千間公司派發口罩。
范鴻齡、鄧聲興等寫求情信指詹劍崙對社會作貢獻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選舉委員會委員鄧聲興、梁華勝太平紳士、陳香蓮太平紳士及全國政協委員會委員等為詹劍崙撰寫求情信,提及詹劍崙熱心幫助香港,對社會作出貢獻。
大律師林國輝代表王蓓麗求情,指本案沒有涉及國際跨境成份,強調本案為一次性交易,重犯機會極低。
控方今於法庭上提交檢控時序表,解釋因本案有大量的證據及證人內容需要處理,亦調查金額流動去向,因而存在延誤。至於損失方面,小股東在強制性全面收購計劃下,未能以最優越的價格售出股票,造成潛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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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案發時77歲董事詹培忠、52歲商人詹劍崙及65歲無業婦王蓓麗。詹培忠及詹劍崙否認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串謀馬鐘鴻、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和股東,即隱瞞或未有披露馬鐘鴻與詹培忠和詹劍崙達成協議,馬鐘鴻會向詹培忠支付2.1億元以控制亞洲資源全部已發行股本的70%至75%;使亞洲資源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換股票據,目的是增加全部已發行股本,促進上述非法協議的執行,而有關可換股票據行使可換股權後可換取的股份,佔當時已發行股本約566.67%;及在亞洲資源公告和通函中虛假地表示,董事或股東在該可換股票據協議並無重大權益,致使亞洲資源的股東通過決議。兩人亦就上述協議被控串謀欺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王蓓麗則否認與馬鐘鴻在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由亞洲資源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DCCC439/2022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