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十件必需品(上)

(高慧然)

  網絡上看到,說成年女人應該擁有以下十件必需品。

  一、有駕照。二、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車。三、有一間自己名下的房子。四、有一副能穿自己喜歡的衣服的好身材。五、有一張小於實際年齡的臉。六、有至少三年不工作也能優閒生活的存款。七、有一顆不受他人影響的心。八、能跟得上時代的思維。九、真正的體會愛自己的意義。十、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以上十點,多數認同,只是深感疑惑,為甚麼最重要的健康不在其中?就算擁有全部十件必需品,沒有健康,也就沒有任何意義。

  對我來說,這一件東西重不重要呢?

  一、駕照。我有,而且不是普通的私家車牌,是可以用來載客的商業車牌。但是,車牌是否屬於必需品,則視乎生活的國家。如果是生活在亞洲繁忙且公共交通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有沒有車牌並不重要。

  二、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車。需要與否視乎居住的地區,道理同上。但是,如果生活在加拿大這樣的地方,車是代步工具,那麼,擁有屬於自己的車,並且自己能駕駛車輛,屬生存必需品及生存必須技能。若外出買一杯雪糕都要求助於人,這種女人,無論是行動上還是思想上,都無法成為真正自主的人。

  三、有一間自己名下的房子。百分百認同。在香港,我見過太多夫妻結婚後,仍住在各自的父母家,也見過離異夫妻仍共居一個屋簷下,因為無法負擔多一個住處。所以,有一間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至關重要:自己出資、自己購買,不要其他人資助或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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