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無聊的荒謬

長話短說:慶祝大女生日,一家連同工人姐姐和唐狗女,去了南丫島模達灣遊玩了一個下午,然後乘小型渡輪回香港仔。到達香港仔海濱公園碼頭,一眾乘客準備下船之際,一個五十來歲的男人站在我和我家唐狗女面前,突然擰轉身,用右手抽著的袋,重重地砸在唐狗女的頭部!動作來得突然,我卻選擇了忍耐。

  一眾乘客下船後,沿著一條窄小的橋上岸,魚貫離船之際,這位男乘客繼續在橋上斷斷續續轉身尋找機會再砸一下,於是我忍不住:「先生,為何剛才打我的狗?」他突然停下來,把身軀向我衝來,然後就是一輪粗口,噴我一臉口水,再嘗試把我推下橋,並揮拳打向我的右胸!湊著一家大細,不會揮拳回應,不想理論,亦不想惹麻煩,只想離去。「你試 走!」縱使其他乘客身體力行按捺著他的暴躁,「你一家五口就是五隻禽獸!」在不斷的叫囂和恐嚇下,我唯有選擇報警。

  報警後的情況,更匪夷所思!警察到場,套取各人角度供詞:「他說你疏忽照料寵物,說你的寵物在船上嚴重滋擾乘客!」頗欣賞大女兒對警員的第一句話:「這簡直是大話連篇!」十分安慰大女兒終於踏入十二歲,終於懂得為不懂反抗的受害者申冤。這刻我再次語重心長:大女兒明天十二歲生日,由始至終我一家只想安全地離去,無意追究他打我的刑事責任,請放我走!

  花了一個多小時,站在寒風中拉鋸,到頭來仍是我、那男人、與我同樣很無奈的警員,一起查詢疏忽照顧寵物所犯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證明了我的唐狗女沒犯法,才雙方簽下和解協議。原來荒謬,天天都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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