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慧然)
12月,我問男友要甚麼聖誕禮物,「沒有。」他想也不想地說,「我想要的東西都已經買給自己了。」
然後他問了我同一個問題,我給了他相同的答案。
我算是很縱容自己的人,見到喜歡的東西,通常第一時間購買。而且很多年前我對自己的選擇困難症深惡痛絕,採取極端措施解決,比如喜歡的衣服、鞋子,同一款式、同一型號,買齊不同顏色。
如果是自己能力以外的東西,我直接告訴自己,「我買不起。」我不會對自己買不起的物質充滿欲望。
有些人有一張「願望清單」,遇到「你想要甚麼禮物」這樣的問題,想也不想脫口而出,從衣物、鞋子到名牌手袋,從手機、電器到國外旅行……所有他們想要而無力支付費用或不捨得支付費用的東西,都在禮物清單上,希望有人能幫他們埋單。
我沒有這樣一張清單。經歷限制了我的想像,我從未遇過可以送我昂貴奢侈品的人,我連房子和車子都是自己買給自己的,我不知道收到太奢侈的禮物會有甚麼感覺。我是那種很害怕欠別人人情的人,有幾次朋友請我吃飯,餐廳是對方選的,食物是對方選的,到埋單時,見到那個數字,我突然很不好意思,搶著埋了單。
有些女人的房子和車子是男人送的,不知道那是怎樣的感覺。有讀者告訴我,她的房子來自父親的饋贈,那種被寵愛的感覺應該很溫暖吧。也有女人告訴我,剛參加工作的兒子送了她三套化妝品,那是她人生中收過最名貴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