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朋友來我家吃飯,但是我實在太忙,分身乏術,萬般不得已,提出Potluck,每個來我家的朋友,均須帶一款自家煮的菜式或甜品。
在加拿大,Potluck是極常見的聚餐形式,一大群朋友相約見面,想找一個私人的、不受他人干預的地方,加拿大人會選擇Potluck。每個參加聚餐的人,都帶一款自家製食物,是AA製的變奏版。
Potluck的好處是每個人付出差不多的時間和精力,沒有人請客,沒有人被請客,大家都沒有心理負擔,非常公平。
知道Potluck,並且以客人形式參加過幾次Potluck,但從未試過以主人家的身份舉辦Potluck。
作為一個亞洲人,我太習慣了接受「主客有別」的待遇。多年來,只要我是發起人,只要是在我家舉辦的聚會,我必定會花一至兩天時間安排菜式,且親自下廚,一切費用,包括各種酒精類及非酒精類飲品,也由我準備並且支付。把客人邀請到家中,但要他們自攜食物,在我這個亞洲人看來,總覺得怪怪的。這也算是文化差異吧。
所以,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舉辦Potluck。
因為我男友主動要求加入,所以他煮了咖喱羊,我則做了香港街頭小食碗仔翅。
大家帶的食物很隨意,很家常,比如兩個日本人,一個帶日式煎餃,一個帶關東煮。還有人焗了一大盤蔬菜,包括南瓜、胡蘿蔔和孢子甘藍,也有人帶了自製的甜品。
當晚每個人都很開心,很認真地品嚐各自的廚藝。吃家常菜,輕鬆享受一段共聚時光。於我,則是「融入」加國文化,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