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土地業權條例》在明年初料有新進展,惟剩下的「舊土地」問題,仍是懸而未決。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指,「舊土地」轉用新制牽連甚廣,涉及工作量龐大,相信要完成所有土地註冊或最少須10年或以上時間,倡政府可按處理能力採用「分區制」,逐步強制「舊土地註冊」以推展進度。
陳澤銘倡強制未登記土地轉讓時登記 或按地域分區分批次強制登記
翻查資料,英國早於1925年會通過土地登記法案,以「業權註冊制度」進行土地登記,但當時並非強制執行。直至2002年始再訂出強制土地業註冊相關法例,要求全數未登記土地一旦出現「買賣」等交易,便必須登記。不過,在強制執行後,直至2022年英格蘭及威爾斯仍有12%土地未註冊。
對香港推行新制歷程會否同樣漫長,陳澤銘認為不能簡單將港英作比較,因英格蘭和威爾斯土地面積較香港大100倍以上,且建築物多為低密度平房,很多更是農地和空置土地,才致買賣不多,故未能啟動新註冊程序。相反,香港的業權以多層住宅為主,且當中涉及不少投資者,轉手率較高,「現階段仍難估計本港需多少時間才能完成所有註冊,但個人估計料要以10年以上計。」
陳澤銘補充,本港很多土地為官契,而政府租契亦超過99年以上,且港英政府時代的官契和地契條文與今日差別甚大,處理「舊土地」難度可想而知。惟他認為:「係難做,但不是不做,而是要分批按量慢慢做。」他認為政府可參考英國做法,強制未登記土地在轉讓時作登記,亦可考慮按地域分區,並分批次強制登記,「政府可主導登記數量,有利調整步伐。」他又重申,物業是很多巿民一生中最貴重資產,冀政府能盡快落實「業權註冊制度」,「我不會低估難度,因新制影響重大,小心行事也是應該的。」
田土廳回覆指,待「新土地先行」方案落實後,政府會馬上開始與持份者就現有土地的轉換機制進行磋商,以期早日將業權註冊制度推展至現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