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今日(2日)表示,今屆區議員的工作積極,470名區議員中,超過98%出席了全部區議會大會或只在會議同意下缺席;超過90%出席了全部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會議或只在會議同意下缺席。除了出席區議會大會外,每名區議員平均出席28個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會議。
該署強調,所有區議員都符合《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指引》)的規定,即會議出席率都不低於80%,沒有任何區議員違規。就計算出席率方面,《指引》已列明一些會議可同意缺席申請的理由,包括身體不適、代表其所屬區議會出席會議或活動等。區議員因這些理由獲會議同意缺席,不影響其出席率。如區議員因其他理由(如個人事務)未能出席會議,則會反映在其出席率。
民政事務總署指470名區議員中,超過98%出席了全部區議會大會或只在會議同意下缺席。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稱除了出席區議會大會外,每名區議員平均出席28個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資料圖片
民政總署指今屆區議員的會議出席率之高為歷屆之最。資料圖片
民政總署指今屆區議員的會議出席率之高為歷屆之最。資料圖片
該署強調,所有區議員符合《指引》規定,即會議出席率都不低於80%。資料圖片
民政總署指今屆區議員的會議出席率之高為歷屆之最,充分反映區議員在完善地區治理方面的努力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