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最高法院一致批准 律師執業試改為遠距

加州最高法院允許律師公會實施律師牌照考試改革。美聯社資料圖片

為了填補預算缺口,加州律師公會提議律師執照考試改以遠距方式進行,並將問題重點從邏輯改為法律技能。儘管遭不少法學院院長的反對,州最高法院一致批准,允許律師公會實施改革。

《沙加緬度報報》報道,雖然州最高法院一致允許考試改革,但沒有核准律師公會與私人公司「卡普蘭考試服務」(Kaplan Exam Services)的合約,來取代加州等幾乎所有州份都在使用的全國律師考試委員會(NCBE)標準試題目。法官們授權律師公會「制定針對加州的律師考試」,為未來批准卡普蘭合約掃除障礙。

反對改革的柏克萊加大(UC Berkeley)法學院院長切默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坦言,雖然法院沒有明確授權卡普蘭進行新考試,「我認為實際上已經批准了」。

負責發出執照給近20萬名加州執業律師的加州律師公會,訂於每年2月和7月各進行一次考試。

擬議的新考試將以遠距方式進行,由一家承包商監察,而非按照NCBE要求在大禮堂內進行考試。

州最高法院上周頒布的判決中沒有處理這些擬議更動,但表示,針對新律師考試的問題應有別於以往,強調技能評估和「初級執業的常識應用和相關技能表演」,而非「理論法律的背誦」。

州最高法院又指,加州律師公會應採取步驟,以確保其新考試「把基於種族、性別、族裔、身障和其他不可改變特徵而造成的不同表現影響降至最低」。法官們引用一項律師準備及訓練計劃,從2018年實施以來,該計劃已有助提高整體考試通過率。

加州律師公會曾提出,容許法學院畢業生在完成700到1,000小時法律案件工作、在持照律師的監督下和為其案件提供書面論文後,免除考試便可開始執業,但遭州最高法院一致否決。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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