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遭強制絕育 前女囚可獲賠償

加州將賠償坐牢期間被強制節育的女子。圖為中加州女子監獄的一些囚犯獲准參與輔導邊緣青少年的項目。加州懲教局

本報訊

加州一名將近六旬的婦人,幾十年前在一座州立監獄服刑期間被強制接受手術,導致無法生育,她出獄後與州府展開漫長訴訟戰,終於獲州府賠償。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現年58歲的布芬頓1998年被移送丘奇拉(Chowchilla)中加州女子監獄(Central California Women’s Facility)時,獲監獄醫生告知她的柏氏抹片檢查異常,需接受子宮內膜切除手術,但她卻未被告知手術的壞處。

美國婦產科學會資料顯示,子宮內膜切除手術破壞子宮內膜,未來想要生育的女性不宜進行。

經過漫長訴訟戰後,州府終於向布芬頓承認,搶奪了她的生育自由,她可符合資格申請州府一項歷史性的賠償計劃。這項2021年建立的計劃旨在向當年身處州立監獄、州屬醫院和住宿期間被強制絕育的人做出賠償。

對於申請因技術問題遭「加州受害人賠償委員會」(CalVCB)駁回的人而言,布芬頓個案可能產生廣泛影響。

CalVCB四度否決布芬頓3.5萬元賠償的申請,原因是子宮內膜切除手術依照法規下不屬絕育手術,因為該手術旨在「治療她潛在的健康狀況」,且「不會消除生育能力」。

今年初,阿拉美達縣一名法官裁決CalVCB錯誤否決布芬頓的申請,認為「知情同意是該法規的關鍵」,令布芬頓個案出現轉折。

與此同時,州長紐森上月底簽署法案,讓過去被否決申請的受影響者可於明年1月1日或之前提出上訴。

CalVCB現在有多15個月來考慮上訴和處理申請,賠償計劃將於2026年1月結束。

CalVCB是負責提供受害人賠償的州府部門,由州主計長郭嫻(Malia Cohen)、康特拉科斯特縣地檢官貝克頓(Diana Becton)和州營運局局長黃思敏(Amy Tong)監督。

CalVCB以訴訟進行中為由拒絕受訪,僅表示已發函通知所有已準備相關文件妥當且被駁回申請的索賠人可以上訴。

1900年代起,加州有2萬多人因優生法而遭強制絕育,不少都是貧困女性、有色人種和身障者。該法律於1979年遭廢除,但2005與2013年之間仍有近800人接受可造成絕育的醫療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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