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無家者露營車政策 獲交通局董事會通過

三藩市交通局董事會1日以6-1通過決議,若寄居露營車(RV)的無家者拒絕入住收容所,露營車將被拖吊。這是市長布里德強迫更多無家者離開街頭的最新做法。

《三藩市紀事報》報道,從11月1日起,若大型露營車和拖車屋每日深夜12時到清晨6時停在豎立告示牌的地方將被拖吊。如果車上有人居住,市府人員必須向對方提出收容安排後才可拖車。

交通局幕僚長懷斯(Viktoriya Wise)在2日董事會會議上說︰「這確實是一項服務,但我的同事發現,除非有非常明確且有意義的執行,例如拖吊車輛,否則人們都不想接受收容或服務。」

官員計劃每月對一個街區實施過夜停車禁令,市府每年耗費23萬元用於告示牌安裝、執法、拖吊補助和儲存。

交通局長譚沐霖(Jeffrey Tumlin)將擁有唯一權力,與交通、流通、公共衛生和安全相關研究結果來決定新告示牌豎立位置。懷斯表示,譚沐霖和交通局將與無家可歸及支援房屋局(HSH)和負責掃除市內營地的健康街道運作中心(HSOC)密切合作,優先進行街頭執法。

市府官員形容這些改變為平衡措施,既安排寄居車內的人們入住更安全和穩定的住屋,同時解決這些不宜居住的車輛長期佔據街頭而引發的社區公共衛生和安全疑慮。這些憂慮包括妨礙其他用路人的視線、違法棄置垃圾和廢物和霸佔路邊停車格。

無家可歸者聯盟(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倡導者埃爾南德斯(Yessica Hernandez)等無家者倡議人士形容新政策不人道,又質疑它未為露營車無家者帶來確切的解方,只是將露營車趕到其他地方,增加數量有限的收容床位的競爭。

唯一投反對票的交通局董事會副主席卡吉納(Stephanie Cajina)也關注官員沒有一份詳細的書面計劃,描述新政策如何執行以確保人們不會被誤會視為拒絕收容。

《紀事報》發現,居於市內露營車的人包括移民家庭、身障長者、年輕工人、失業者和吸毒者。資料顯示,目前有520多個無家家庭正等待可讓他們擁有私人空間的非集中式收容設施。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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