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不當行為遭報復 州公務員獲賠870萬

州府一名前員工因阻撓不符規定的開支後遭報復,獲沙加緬度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勝訴,獲得近880萬元賠償。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本案圍繞加州關於保護告密者的法律。事緣一名現居內華達州的前州府員工伊文斯(Tamara Evans)聲稱,近10年前任職加州警員標準及訓練委員會(POST)時,因拒絕核准她認為不符規定的開支後遭受騷擾,最後被迫提早退休。

POST委員會負責加州執法人員的篩選和訓練標準。

伊文斯代表律師博姆(Lawrance Bohm)指出,伊文斯「純粹嘗試避免POST做出的虛假開支」,委員會不僅沒有尊重她的揭露,還針對她和破壞她的事業。

聯邦陪審團9月底裁定,伊文斯遭受POST委員會報復。

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尊重陪審團但不同意判決,委員會不曾報復告密行為受保護的伊文斯,伊文斯於2013年3月的離職是合理和適當之舉,並稱當局會考慮下一步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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