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雷雄德|受傷後重返運動要訣

隨着奧運會熱潮的興起,市民參與普及運動越來越多。不過,受傷風險的確是存在運動之中,尤其是身體接觸的競技運動。本港衞生署曾經進行調查發現,在十二個月內有參與體育活動的被訪者中,有9.0% 表示曾因參與體育活動而受傷至少一次,其嚴重程度足以影響正常活動。而導致損傷最常見的運動種類為跑步、踢足球和打籃球。

拉傷等,按受傷程度大致可分為三級:一級為輕度,一至兩星期內可以康復;二級為中度,部分組織出現損壞或撕裂,一般約三至四星期康復過來;三級則屬於嚴重,受傷組織出現完全撕裂或破損,需要更長的康復時間,甚至可能數個月以上。

重返運動4個過程

首先,當運動受傷出現後,必須要有準確的診斷,尋找出真正受傷的部位和原因。目前運動醫學的建議,當受傷組織逐漸康復過來的時候,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情況,才可以重返運動訓練和比賽:

(1) 關節活動範圍和能力與受傷前無異,並且沒有出現任何痛楚或不適;

(2) 肌肉力量和功能完全返回受傷前的水平。由於受傷後停止訓練,肌肉力量出現下降,所以在康復期間必須要做好肌肉力量訓練;

(3) 進行主項運動相關的技術訓練,受傷後控制肌肉收縮的本體感應器也可能受到損壞,進行運動相關的技術鍛煉,能夠讓受傷組織重新適應該項運動對肌肉骨骼系統的要求;

(4) 隨着肌肉力量和關節功能回復正常水平,參與訓練初期時,需要感覺受傷組織康復後對運動負荷所承擔的壓力,循序漸進增加訓練量,避免再次受傷。

運動受傷後的康復過程不僅是生理上的挑戰,還涉及到心理層面的適應和調整。運動員可能會對重返運動感到焦慮,擔心受傷再次發生。又或會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影響自信心。

在康復過程中,運動員可能會感到缺乏動力,影響康復的進度。可以尋找專業運動醫學人員協助制訂詳細的康復計劃,以良好的狀態重返運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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