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報道市警消息記者 被撤進入警察總部權限

就在聯邦探員沒收了紐約市警務處長卡班(Edward A. Caban)手機的第二天,負責報道紐約市警務處的兩名記者,被暫時取消了進入警察總部的權限。
《紐約時報》報道,警方官員表示,《紐約郵報》記者摩爾(Tina Moore)和《紐約時報》記者克萊默(Maria Cramer)因聯繫警察工會尋求協助採訪警務處員工而受懲罰。
於5日晚上,摩爾被護送離開曼哈頓下城警察總部記者使用的房間。事件是在有消息傳出卡班及幾名市政府高級官員被聯邦調查的消息傳出後數小時發生,但目前尚不清楚這兩件事情是否相關。事實上,這些行動加深了警務處領導人和記者之間的緊張關係。去年12月,市長亞當斯政府把記者轉移到警察總部外的一輛拖車上,這項計劃遭到新聞媒體的譴責。此外,警方高級官員也曾利用社交媒體批評記者,而一名警察高層與《每日新聞》記者對峙,並斥責他的新聞報道。
警方官員於6日拒絕直接回應針對記者採取的行動,但稱給予他們的訪問權限是「體驗接近紐約市警務處人事及活動的特權」,並表示記者應「始終保持較高的道德標準」。
克萊默表示,她是於5日晚上從助理警務處長尼維斯(Carlos Nieves)那裡得知她的許可證將於9月16日之前失效,並指對方告之她違反了不得繞過警察新聞辦公室要求採訪警務處員工的規定。

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