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高溫標準 排除監獄在外

室內職場高溫標準法規排除州立監獄在外,引起不少爭議。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訊

經過多年制定,加州職業安全及健康標準委員會(OSHSB)早前通過倉庫和廚房等危險高溫工作場所的高溫標準,州府以對州立監獄恐造成高昂成本和「獨特環境難以實行規則」為由,將33座數萬名州立監獄、保育營和地方監獄員工和囚犯排除在外,做法引起爭議。

公共廣播電台KQED報道,加州職業安全健康署(Cal/OSHA)代表伯格(Eric Berg)出席一場聽證會解釋,州府將為懲教設施另外草擬規則,但恐需時一年甚至更長。

目前不清楚這些標準能否來得及成為法律,保護其他數百萬工人免受夏季高溫負面影響。

經過讓步的規則必須經過15天公眾諮詢期,100天內接受法律審議,有可能規則延遲到夏季才落實。但問題在於,除非州行政法辦公室(OAL)否決原有法規才能進行上述程序,而OAL最快下月才開會。

倉庫工人資源中心法律主任沙迪克斯(Tim Shadix)認為,隨著夏季將至,工人可能因高溫生病乃至死亡,應盡快通過標準。

伯格表示,州職安署將嘗試加快程序,盼及時今夏落實。

加州從2005年就為戶外工人實施高溫標準,而室內工作場所標準從2016年開始草擬。擬議標準將要求當工人在場時,工作場所的溫度需於87度以下,若工人身穿防護衣物或暴露在熔爐等輻射熱,溫度則需於82度以下。建築物可利用空調或電風扇等方式降溫。

這些規則又為無法充分降溫的企業提供變通方法,例如洗衣店或餐廳廚房。

由於規則恐對經濟產生廣泛影響,州法要求州財政局簽署財務預測,但局方上月以不確定規則對州立監獄造成的成本為由拒簽。州懲教局稱,若於州立監獄等懲教設施落實標準或需高達數十億元,但委員會經濟分析指每年不足100萬元。

州財政局發言人無法承諾局方會否簽署經讓步的規則,但稱「鑑於之前發出的懲教局估計是問題所在,如果不把它們納入經修訂的建議中,似乎可以解決問題」。

企業和農業團體在制定規則過程中多次抱怨,遵守新規則將造成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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