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兒子公廁外小解 日裔母不忿被罰50元

小孩子突然人有三急又找不到廁所,家長很可能就讓小孩在路邊解決。紐約一名日裔媽媽因此被公園工作人員開了罰單,被罰款50元,她指當時公園廁所不能使用,小孩又非常需要小解才會這樣做,批評當局不應因此罰款。

《紐約郵報》報道,46歲媽媽佐佐木(Michiko Sasaki)上周帶著4歲兒子到炮台公園城(Battery Park City)的遊樂園Battery Playscape玩耍,兒子突然表示想上廁所,佐佐木帶他到最近一間公共廁所時,門外卻貼出告示表示不能使用。

佐佐木的兒子有焦慮問題及感覺處理障礙,影響到大腦接收和處理資訊,因此他有時未能察覺自己需上廁所,直至最後十分緊急時才會提出要求。佐佐木說當時兒子說著「我要尿濕褲子了」,沒辦法之下,唯有遮擋著兒子在公廁外緊急紓解。

不久後,公園方面有5至6名工作人員上前包圍她,指在廁所以外地方小解是犯法的,要求她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要對她開罰單。佐佐木表示自己當時十分詫異,覺得無法置信「簡直瘋了」,又批評工作人員態度「粗魯、傲慢」。她希望爭取不付罰金,指雖然不是很大金額,「但這是原則問題」,強調大人當然不應隨地便溺,但應容許小孩這樣做。

市公園局發言人指出,該公園其實還有另外兩個公廁可使用,為了讓民眾舒適地使用公園設施,在全市設立了超過1600個公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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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