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庭強令96歲法官停職一年

處理專利上訴案的聯邦法庭罕有下令,強制其現年96歲的法官紐曼(Pauline Newman )停職一年,表示她已經不適合擔任職務,而且拒絕接受心理健康評估。外界相信,事件或令人再次關注高齡法官應否終身留任的問題。

《華爾街日報》報道,首都華盛頓的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日下令,紐曼未來一年都要暫停審理案件,理由是紐曼已經無法維持最好狀態,認知和肢體行動均已出現障礙,法院職員也曾多次匯報,表示紐曼的精神狀況嚴重惡化,出現失憶、意識混亂、理解能力下降,以及偏執、憤怒、敵意等情緒問題。文件也稱,即使法庭減少紐曼的工作量,但她的狀況仍然沒有改善,更拒絕接受精神狀況檢查,已經構成行為不當。

紐曼以往經常審理科學研究以及專利權的案件,國會1982年成立專責處理專利案的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後,時任總統列根於1984年任命紐曼出任法官,法庭首席法官也稱許紐曼為「專利制度的女英雄」。

紐曼否認工作能力下降,並出示兩名私人醫生的檢查報告作為證明。她指責同僚的調查帶有偏見也不恰當,自己已尋求將爭議移交另一法院處理,同時提出訴訟,指控調查委員會非法解除其職務。

代表紐曼的律師表示,當事人和其他民眾一樣,有權接受正當法律程序處理,紐曼將繼續透過不同途徑,挑戰法院的調查和停職命令。律師又說,聯邦法官屬於終身制,若紐曼覺得自己不再適任會考慮退休,但現在未至於這個地步。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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