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非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本文下定決心盡量弄清楚一些基本事實。深信事實清晰,事情的道理便會自然浮現,大家自然懂得做判斷及評價。
一如以往,Back to bacic 、由回到基本處開始。12月7日的立法會選舉,大家應該不時聽見「地區選舉」這些字眼,是不是區議會和立法會一併選舉呢?當然不是!以下直入正題,逐一講解。12月7日的選舉,正式名稱是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第二屆。第一屆是2021年。規管立法會選舉細則的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附件二在2021年3月30日,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內容作出修訂。簡言之,2019年黑暴後有兩大改動,第一是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出台;第二,是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令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由60人擴容至90人。而現在2025年,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次換屆。如果上一屆是初次執行,四年後換屆,投票情況如何,可以視為是一張滿意度的成績單——這種想法很正常。人同此心,所以未有火災悲劇之前,政府不斷宣傳和推動投票,心態上都是想令成績單好起來漂亮一些。
回頭說《基本法》附件二修改後的情況。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二訂明,立法會90名議員由三方面組成。第一個組成部份是「選舉委員會」,會由該機制選出40人直接送入立法會。第二個組成部份是功能界別,選出30席。第三個組成部份是地方選區選舉,由全港合資格選民全民投票選出20席。三個組成部份組構成立法會的90席。以下逐個部份細說。
首先,選舉委員會不是新機制,一直存在,主要任務是負責提名及選特首,特首就由這個機制的委員投票產生。於2010年代之前,選委會約有800名委員,至2010年代、即2012及2016兩屆,增至1200人。所以說選舉委員會不是新鮮事物。不過關鍵是在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後,名稱相同的選舉委員會作出了翻天覆地的大改變。首先,一如立法會是增加人、不是減人;由2021年開始,選委會委員的委員人數增至1500人,今屆具體數字是1466人(以下只講大數1500)。究竟在完善選舉制度後,這1500人是如何被選出來的呢?坦白從寬——原來我一直也只是一知半解!為了寫好本文、回到基本處,我花了很多時間認真弄清楚當中的情況及細節。資料及數據並不好找。以剛才提過的2010年代那兩屆而言,選委會委員有1200人,關鍵是當時選這1200人出來的合資格選民基礎,是246000多人和團體。以2016年為例,當中有23萬人屬個人票,16367屬團體票。不過,完善選舉制度後的2021年,選委會委員增加了300人成為1500人,不過,選這1500人出來的合資格登記選民(包括個人及團體),驟減至少於9000——具體數字是8877。由2021年至今,選委會有投票資格的個人及團體,就在7900至8800多之間增加。即是多了三百名委員的選委會,是由少了30倍的登記選民及團體選出來的(之前的選民基數是24萬)。而就是這個1500人的選委會構成立法會的第一個組成部份;做法是由他們內部整合出一張名單,這1500人就對名單投票,名單內得票首40名的,全部成為立法會議員。注意,40人是個甚麼概念?是90人當中的接近一半。這個組成部份的投票率是98.64%。
立法會第二個組成部份是功能界別。功能界別運作了一段時間,我們比較熟悉。當前的立法會有28個功能界別,推出30名議員,因為勞工界有三席。由政府網頁查到的資料顯示,28個功能組別合共有191916個個人及團體為登記選民,整體上,在19萬這個基數上,2025年有66003個個人及團體投了票,投票率大約34.39%。
以下談第三個組成部份,就是大家會聽到「地方」兩個字的地方分區選舉。現時立法會選舉的全港分區共十個。大家在街上見到的旗海,爭的就是這個組成部份的議席。這部份的選舉,合資格的全港選民都有份參與,不過它只佔立法會20個議席。12月8日選舉後,大家聽見的升了1.7,少了3萬3等等的數字分析,談的就是立法會90位議員當中,可以讓大家參與投票那20席的情況。按常情,這是唯一可以讓普通人有機會表達意見的組成部份,有甚麼想表態就在這裹表達。因此,即使第三個組成部份選出來的人數未必佔立法會的大多數,卻一直被認為意義很重要,因為結果反映香港社會的民生民情。如此認為,確有一定道理。因為市民可以表達的,就只有這個組成部份。相比起來,第一個組成部份的選舉可以說是閉門式的,而且選民由24萬降至8877個個人及團體;即使它的投票率是100%,從中反映的都是少量的民情。當然,少量不等於不重要,就當他們都是社會賢達。然而,凡事講對比,於是相對起來是開放結給所有選民的第三個組成部份——地區直選的情況,從中可以讀到些甚麼,我認為很重要。
12月7日立法會換屆選舉,針對地方選區這第三個組成部份而言,投票率為31.9%,較上屆30.2%高1.7%。很多報導已指出,要同時注意分母收細了,於是就算投票人數跟上屆相同,算出來的投票率也會上升。按今年9月政府正式發佈的選民登記冊,選民人數是413萬人,按年跌約7萬人;若跟上一個選舉年2021年相比,是少了34萬人,2021年是447萬人。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花人力物力弄清楚選民登記冊的做法非常正路;將已移民,又或者已不再長居香港的人清理出選民登記冊做法很合理。只是,必須同時留意,當我們聽到投票率比上屆高出1.7個百分點時,要知道是份母變細了。如果不談投票率直接談投票人數,上屆是135萬人出來投票,而今屆下跌 了3.3萬人,只有131.8萬人投票。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法會選舉第二次創新底。而兩屆地區選舉反映,有七成市民沒有出來投票。我覺得這個大數很重要!至於出來投票的人數在幾個政黨之間的變化,我認為反映的意義不大。而另一個重要的數字,是在131萬張選票當中,竟然有合共4.1萬張白票和廢票,比例由2.04%升至3.12%,創立法會選舉史新高。4.1萬張無效票代表甚麼?大家自行解讀。我需要做的是用節目為一些重要的原始資料留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