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明年禁商舖提供塑膠袋 環保人士稱讚是重大的勝利

明年起全面禁止提供任何類型塑膠袋。美聯社資料圖

加州超市即將迎來重大改變:收銀員詢問「紙袋或塑膠袋?」的日子很快走入歷史。

地方媒體SFGate報道,從2026年1月1日起,食品超市、藥局、酒類專賣店和便利商店將被禁止在結帳時提供任何類型的塑膠袋,即使是疫情期間常見可重複使用的較厚塑膠袋也不例外,並且今後在結帳台將只能提供由再生材料製成的紙袋。

根據SB 270法案,「一次性攜帶袋」的定義存在漏洞,被塑膠袋製造商加以利用。

《三藩市紀事報》指出,因為較厚的塑膠袋從理論上來說可以重複使用最多125次,所以不被視為「一次性」袋子。

SB 1053法案於2024年簽署生效,將「一次性攜帶袋」重新定義為單純的「攜帶袋」,從而堵住了這個法律漏洞。

加州廢棄物防治組織(CAW)的執行主任莫瑞(Mark Murray)在寄給SFGATE的電郵中表示:「這項提案將消除加州每年仍在分發、大約20億至30億個塑膠購物袋。」

環保人士稱讚,該法案對加州而言是一個重大的勝利。根據由消費者權益倡導組織CALPIRG共同撰寫的報告,較厚的「可重複使用」塑膠袋通常只被使用一次,影響了SB 270法案的成效。

報告指出:「該法案實施後的幾年裡,人均丟棄的塑膠袋量(按重量計)實際上反而增加,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證明這項禁令在減少塑膠總廢棄量方面並沒有效果。」

報告也指出,結帳時不收取紙袋費用,鼓勵了紙袋的使用。然而,SB 1053法案規定,每個紙袋必須收取10仙費用,並且到2028年時,所有紙袋皆須用至少50%的再生紙製成。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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