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反壟斷案歷史性勝訴,法官裁決揭示FTC關鍵敗因

科技巨頭Meta在一場關乎其存亡的商業挑戰中獲勝,免於被迫分拆旗下應用程式Instagram和WhatsApp。一名法官裁定,該公司在社交網絡領域並未構成壟斷。這項歷史性的反壟斷審判於五月下旬結束後,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於本週二發布了裁決。此裁決與近期兩項將Google在搜索和線上廣告領域標記為非法壟斷的裁決形成對比,後者對多年來幾乎不受約束增長的科技行業造成了又一次監管打擊。

FTC指控核心:收購而非競爭

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在訴訟中主張,Meta透過奉行其行政總裁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在2008年提出的策略來維持壟斷地位,即「收購優於競爭」。FTC指出,Facebook忠於此格言,系統性地追踪潛在對手,並收購那些被其視為嚴重競爭威脅的公司。在四月的證詞中,祖克柏反駁了FTC關於Facebook收購Instagram是為了消除威脅的說法。FTC律師丹尼爾・馬西森(Daniel Matheson)在質詢中反覆提及祖克柏及其同事在收購Instagram前後撰寫的電郵,其中許多已超過十年歷史。祖克柏在承認這些文件的同時,試圖淡化其內容,稱這些是在考慮收購的早期階段寫的,當時的文字並未完全捕捉他對該公司興趣的全貌。

法官裁決關鍵:變化的市場格局

博斯伯格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聯邦貿易委員會堅持認為Meta的競爭對手與過去十年相同,該公司在那個小圈子裡擁有壟斷地位,並透過反競爭收購維持了這種壟斷。」他接著指出:「無論Meta過去是否曾擁有壟斷力量,該機構必須證明它現在仍然擁有這種力量。本院今日的裁決確定FTC未能做到這一點。」博斯伯格認為,自FTC於2020年提起訴訟以來,社交媒體的格局已發生巨大變化。他提到,法院在2021年和2022年兩次考慮駁回此案的意見書中,甚至沒有提及廣受歡迎的社交影片平台TikTok。而如今,TikTok「已成為Meta最激烈的競爭對手,佔據了中心舞台」。

收購案背景與Meta的回應

Facebook在2012年收購了當時只是一款小眾照片分享應用的Instagram,當時的交易價格為10億美元的現金和股票,在當時令人矚目。兩年後,Facebook再次以220億美元收購了即時通訊應用WhatsApp。這兩次收購幫助Facebook將業務從桌面電腦轉向移動設備,並在Snapchat和TikTok等新興對手出現時,維持在年輕一代中的受歡迎程度。然而,FTC對Meta的競爭市場有著狹隘的定義,將TikTok、YouTube和蘋果公司的訊息服務等排除在其競爭對手之外。對於此次勝訴,Meta首席法務官珍妮佛・紐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在向Scripps News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法院今日的裁決承認了Meta面臨著激烈的競爭。我們的產品對民眾和企業都有益,是美國創新和經濟增長的典範。」

來源:denver7.com

封面來源:Adobe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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