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掃黑工拘21人 包括越野電單車訓練場拘2菲籍男外傭涉當教練

入境處在過去一周打擊非法勞工活動,其中突擊搜查上水一個越野電單車訓練場地,當場拘捕兩名35歲菲律賓籍男性外傭。兩人的合約僱主為該場地東主,被安排在場內充當教練,教導顧客駕駛越野電單車,惟兩名外傭並無正式駕駛執照,亦無相關專業資格,此舉對自己以及其他顧客構成危險。整個行動中,入境處共拘捕21名人士,包括14名懷疑非法勞工及7名懷疑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盧天佑講述案情時表示,入境處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勞工,包括外傭在港從事非法工作的活動,亦不時會進行有力及有效的執法行動。入境處由11月4日至11月11日(今日)一連八日在全港各區進行了一個代號「劍魚」的反非法勞工行動。

入境處在大埔一個燒烤場地內拘捕兩名菲律賓籍女性外傭,涉嫌於場地做廚房雜工。
入境處在大埔一個燒烤場地內拘捕兩名菲律賓籍女性外傭,涉嫌於場地做廚房雜工。

 

入境處突擊搜查上水一個越野電單車訓練場地,當場拘捕兩名35歲菲律賓籍男性外傭,涉嫌充當不合資格的教練。
入境處突擊搜查上水一個越野電單車訓練場地,當場拘捕兩名35歲菲律賓籍男性外傭,涉嫌充當不合資格的教練。

 

入境處展示檢獲的制服。
入境處展示檢獲的制服。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盧天佑講述案情。蔡楚輝攝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盧天佑講述案情。蔡楚輝攝

 

行動中入境處調查人員共搜查47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零售店舖、娛樂及活動場地、外傭中介公司及商業大廈單位等。當中,調查人員根據情報,於周日突擊搜查上水一個越野電單車訓練場地,當場拘捕兩名35歲的菲律賓籍男性外傭。兩名男外傭被捕時身穿場地的制服及帽。據調查所得,兩名外傭合約僱主為該場地的東主,懷疑被安排在場內維修及清潔電單車,以及充當教練,教導顧客駕駛越野電單車及穿著保護裝備,從事與僱傭合約以外的工作。

調查顯示,兩名外傭除會收取每月合約最低工資,亦會額外收取約500至2000元的酬勞。入境處亦留意到該越野電單車場除給予本地人光顧之外,亦都以外傭為目標顧客,推出限時推廣活動,以優惠價格吸引外傭學習賽車。據了解,該兩名外傭無正式駕駛執照,亦都無相關專業資格,參與者在現場駕駛電單車,對於自己以及其他在場人士其實十分危險,呼籲市民要小心留意,選擇合法合規的教練參與有關活動。

此外,調查人員在大埔一個燒烤場地內拘捕兩名分別32歲及51歲菲律賓籍女性外傭。她們涉嫌在場地做廚房雜工,處理燒烤食材,其中一名被捕外傭的合約僱主是該燒烤場的東主。入境處不排除有人為貪圖方便,而安排外傭在自己營運的燒烤場從事合約以外工作。至於其餘被捕的非法勞工,就分別涉嫌在酒樓及餐廳,以100至400元日薪從事洗碗及清潔的工作。

總結整個行動,入境處共拘捕21名人士,包括14名懷疑非法勞工及7名懷疑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被捕的14名非法勞工分別為3男11女,大部分為印尼籍、菲律賓籍,亦有孟加拉籍,年齡介乎27至51歲。當中包括5名現職外籍家庭傭工、4名在香港逾期逗留的前外籍家庭傭工、2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人士、1名以訪客身分到港人士、1名非法入境者以及1名輸入勞工。

其餘7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被捕人士均為香港居民,分別為2男5女,年齡介乎30至74歲,他們都是涉案公司或餐廳的東主、相關負責人或被捕外傭的合約僱主。入境處會積極繼續跟進相關調查工作,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及被檢控。

入境處提醒各位僱主及外傭,根據外傭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外傭只可以按照合約附錄《住宿及家務安排》為僱主料理家務。合約亦清楚列明,外傭不可以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其他職務;僱主亦不可以安排或要求外傭受僱於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工作,否則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入境處重申,入境處對非法勞工活動是零容忍。非法勞工固然要面對刑事責任,而聘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的行為,同樣屬於嚴重罪行。

政府於2021年修訂《入境條例》,增加了對僱主僱用非法勞工的刑罰。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

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僱主在請人時,必須要查看求職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採取一切切實可行步驟,去確保求職者能合法受僱。除查閱僱員身份證外,僱主亦都有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有懷疑就須作出舉報。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另外,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市民如果想舉報有關非法勞工的活動,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傳真、電郵或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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