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北區社區健康中心分判商工人認串謀「工頭」收賄30萬 分別被判囚及緩刑

兩名遭廉政公署起訴的冷氣分判商工人,今日( 4日 )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與一名「工頭」串謀,向政府北區社區健康中心發展項目的工人收賄共逾30萬元,分別被判囚及緩刑。

謝樹康,65歲;及何漢基,54歲,同為大地科聯企業有限公司(大地科聯)前工人,今日承認共3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謝樹康被判入獄7星期,並遭頒令須向大地科聯歸還其獲分賄款,即13,500元。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時指,已考慮謝樹康認罪及只向一名工人收賄等因素。

裁判官指何漢基在案中並無得益,只是愚忠地按「工頭」指示犯案,經考慮各項求情因素後,判處他監禁6個月,緩刑兩年,以及罰款3萬元。

案發時,即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大地科聯是醫院管理局北區社區健康中心暨福利設施大樓發展項目的空氣調節系統安裝分判商。根據合約,工人日薪為2,000元。

案情透露,何漢基及另外4名工人於案發期間,先後經大地科聯一名「工頭」或謝樹康介紹到該地盤工作。大地科聯禁止員工就其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謝樹康及何漢基向法庭承認,分別與該名「工頭」串謀,向經由他們介紹入職的工人收取賄款,金額為每個工作天600元至1,000元不等,總數共逾3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支付賄款,而何漢基亦曾向該名「工頭」提供賄款約12萬元。

同案被告翁送群,62歲,大地科聯前「工頭」,早前被起訴共五項貪污罪名,即3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期間他獲准繼續保釋。

醫管局及大地科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殷騁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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