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5脫罪被告辯護理據 有稱遭警威逼利誘作招認 亦有爭議身份辨認

醫院口岸爆炸案中5名獲裁定無罪的被告,不乏在警誡下承認接觸過炸彈原料或半製成品,甚至對爆炸案知情者,但最終仍能獲得無罪裁決。重溫辯方說法,被告吳子樂之所以招認,是因受到警員威逼利誘,並非自願作出,而張琸淇則透過當時男友吳子樂轉述或Telegram群組的訊息而對爆炸案知情。

吳子樂稱受警威逼利誘下作出招認

吳子樂雖然在警誡下曾承認自己搬運炸彈半製成品或原材料,但辯方盤問時指警員曾對吳威逼利誘,吳並非自願作出招認;吳的手機內Telegram帳號「夠鐘改名」亦是涉案群組成員及曾發送涉案訊息,但辯方陳詞指吳在3月7日晚被捕,而「夠鐘改名」這帳號在吳被捕後仍有通話記錄,該帳號可能有其他人透過「多重登入」功能操作及發出涉案訊息。

周皓文。何健勇攝
周皓文。何健勇攝

 

楊怡斯爭議身份辨認。何健勇攝
楊怡斯爭議身份辨認。何健勇攝

 

張琸琪(黑鞋啡裙)。何健勇攝
張琸琪(黑鞋啡裙)。何健勇攝

 

警破門入屋前拉人前曾遮蔽閉路電視

此外,雖然吳子樂被捕時正身處503室,而警方亦在單位內搜出爆炸品和一個內有原材料的行李箱,但辯方盤問時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監視警員在3月7日破門進入503室及制服吳前,曾遮蔽503室外閉路電視,質疑警員把涉案爆炸品插贓到503室。

楊怡斯爭議跟蹤監視及CCTV片身份辨認

楊怡斯則爭議案中身份辨認,辯方盤問及陳詞均質疑監視警員在現場跟蹤監視目標、及偵緝警員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時均認錯人;雖然楊的家中被檢獲與閉路電視片中人相似衣物,但辯方指款式普遍,控方亦未能證明她是獨居,衣物可能屬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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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張琸淇與何培欣受感情因素影響

張琸淇案發時為吳子樂的女友;何培欣案發為何卓為女友。辯方陳詞時,指兩人受感情因素影響,張琸淇雖然透過吳的轉述及涉案Telegram群組的訊息而對爆炸案知情,但不代表她有意圖參與串謀;何培欣案發時遭何卓為「情緒勒索」,因此何卓為發送爆炸案相關訊息時,她才會回訊息敷衍對方。

辯:無證據顯示周皓文有意圖製造炸彈

周皓文承認看過製造炸彈的資訊,閉路電視亦拍到他曾上過兩個涉案單位,惟辯方指無證據顯示他有意圖製造炸彈、及到涉案單位目的是想獲取相關經驗;警方在周家中檢獲次氯酸鈣、氧化鋁和3D打印機,但周與家人同住,故不能肯定物品必然屬於周。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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