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美法案」減稅額被指偏向富人

總統特朗普推動和簽署的《大而美法案》的稅收條款將讓富人更富,但加州的百萬富翁從中所獲稅惠並不如其他大多數州的百萬富翁那樣多。

據《沙加緬度蜂報》報道,華盛頓進步派研究機構「稅收與經濟政策研究所」(ITEP)的新分析顯示,加州收入最高的1%人群(收入超過108萬元),所獲減稅在全美各州中排第48位,只比緬因州和新澤西州的富豪受益多些。最大的受益者是懷俄明州的超級富豪。

ITEP發現,加州前1%的富豪明年將平均獲得3萬5260元的減稅。懷俄明州的富豪平均可減稅13萬4080元。全美平均為6萬6080元。

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新法律對「州和地方稅」(簡稱SALT)扣除額的改變。由於2017年稅法的大部分內容將於今年年底到期,該法案延長了現行的聯邦所得稅稅率,同時將SALT的最高扣除額提高到4萬元,而不是2017年規定的1萬元上限。扣除額每年可上調1%。調整後總收入(AGI)在50萬元或以下的報稅人,可以獲得全額扣除。如果收入高於60萬,則會逐步消減。

納稅人可通過逐項扣除(itemize)報稅申領SALT。2017年稅改之前的法律允許無限制地扣除SALT。

ITEP分析稱,總體而言,富人們仍然不成比例地受益於《大而美法案》,不論其抵扣了多少SALT。換句話說,明年超過70%的減稅淨額將落入最富有的20%人手中,中間20%的人將獲得10%的減稅利益,而最貧窮的20%將獲益不到1%。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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