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阮民安涉嫌於上月18日在土瓜灣一間超市偷取餅乾、魚皮花生等11件貨品,總值約140元,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惟阮民安未有到庭,裁判官陳志輝頒下拘捕令。阮民安昨晚在網上發帖文,宣稱沒有想過上庭,並已離開香港。
警方對阮民安公然挑戰法紀予以強烈譴責,指阮民安不但沒有誠實面對自身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更混淆是非,肆意抹黑詆毀警方,試圖煽動市民憎恨和對抗特區政府,行徑令人髮指。
警方嚴厲譴責阮民安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警告任何罪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警方必定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警方亦呼籲市民大眾要認清罪犯的真面目,慎思明辨,避免遭人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