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非法貸款(大耳窿)情況已逐漸減少,但有化整為零的趨勢。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日(10日)舉行記者會,指接獲一名外籍人士遭遇「套路貸」騙局,涉案金額近600萬元,其中一筆涉30萬的貸款,實際年利率經初步估算約為150%,形容等同「九出十三歸」。
借30萬僅獲21.6萬 利息高達10.8萬
事主Andy為東南亞華僑,在多年前來港,能操簡單粵語但未能閱寫中文,早前因疫情影響失去工作,轉為經營跨境貿易生意。他於2024年3月經商務引薦平台結識一名「朋友」。Andy由於現金流問題急需30萬元周轉,該朋友獲悉後游說事主前往旺角一間所推薦的相熟財務公司進行借貸。起初,Andy申請只批出5萬,更被要求返還當中20%借貸額,期後在該「友人」協助下,方獲財務公司鬆口批出貸款,Andy於2024年4月向首間財務公司借款30萬元,實際收只收到21.6萬元,當中扣除費用包括首期利息、中介費、扣門費等等,財務公司要求事主分4個月償還,每期為8.1萬元。
鄧家彪解釋,該借貸公司帳面上雖借出30萬元,利息只是2.4萬元,符合條例。但實際上,Andy所獲本金僅21.6萬,當中扣除費用包括首期利息、中介費、叩門費等費用,加上後續利息,利息高達10.8萬元。

利息達150% 遠超法律上限48%
觀塘區區議員劉嘉華律師指出,該筆「九出十三歸」的貸款實際年利率經初步估算約為150%,遠超法律上限的48%,已屬非法借貸。他續指,個案和以往處理的案件不同,過往案件財務公司會透過中介,以壓力測試為名,欺騙借貸者,會要求借貸人一次性借貸一大筆金額,並簽銀行本票,中介隨即便會消失。惟現時相關個案「化整為零」,中介會欺騙借貸人先借取小筆金額,逐漸欺騙借貸人直至「爆煲」,相關合約表面上仍然不會超過法律上限的48%,但他解釋根據法律,借貸本金並非合約上列明的金額,而是借貸人實際到手的金錢,因此今次個案屬非法借貸。
遲還5日已有人「登門拜訪」威脅
Andy表示其後因周轉問題,需延長五天才能償還首期款項,該財務公司立即威嚇他,稱要「登門拜訪」威脅其子女,不但以粗言穢語相對,更威脅「上門潑油漆」,並加收違約罰金一日1,000元。事主雖然成功償還第一期,惟因被恐嚇的原故再次向友人尋求幫助。該友人立即引導Andy向另一間財務公司借貸償遠第一間的貨款,即俗稱「債冚債」,且每一筆均以類似「九出十三歸」的形式借出,所有合約內容均以中文書寫,未有提供英文版本予不懂中文的Andy,並全部扣留合約未有提供副本。
1年間借600萬實收470萬
在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期間,Andy累計向超過30間財務公司借款,賬面總額約600萬元,實收只有約470萬元。Andy表示鑒於認為該公司為「持牌放債人」因此確信這些貸款屬合法,並努力償還。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償還總額近550萬元。後經資詢律師朋友,方發現個案為非法借貸,並已落案,警方亦會進行刑事調查。

Andy續指首次遲繳還款後,他和家人持續收到大量滋擾,包括接到不明電話、工作場所收到大量不明郵件及包裹,恐嚇要傷害其家人,更要追收大量遲罰金等,令事主及其家人陷入嚴重恐慌。更有部分財務公司要求Andy下載手機APP進行申請,而該APP則利用後門索取手機所有資料包括聯絡人,以此來要脅事主還款。
律師指相關借貸違法 事主無須再繼續還款
被問會如何處理相關化整為零的個案,有否辦法追回相關款項。劉嘉華指,根據經驗,如相關借貸公司向法庭民事起訴借貸人,根據法例訴訟將不被執行,Andy無須再繼續還款,證據上贏面頗大。至於追回前早償還的借款,他則指稱「理論上是可以,但牽涉另外法律問題,需要證明最初如何被欺騙」

放債公司成立門檻低 可申清盤避還債
另外,劉嘉華指出現時的放債公司成立門檻過低,即使訴諸法庭後事主勝訴,需要向事主償還律師費,財務公司亦可選擇清盤而不支付,犯罪成本極低,認為現行法規對受害人並不公道。
鄧家彪提出8項建議,包括建議修例規定任何人就非法貸款追收或協助追收債務屬刑事罪行;設立發牌及本證金制度,提高持牌人的門檻及其專業性;要求強制訂立多語言借貸合約;考慮就個人或任何實體向財政公司借貸設立數量上限;進一步將調低合法利息48%上限;及規定所有持牌放債人均須定期向「信資通」提供其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資訊須在28天內更新等等。
記者:李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