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證保險公司於去年8月為按揭保險計劃設立新安排,按個別情況批准合資格業主將自住的物業出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按證保險公司就新安排共收到約1 800宗申請,當中共有1 697宗申請獲批。
申請原因包括有1,320宗是業主有其他特別需要出租物業,而本身在相關物業已自住最少12個月;336宗是業主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或領養兒童,導致住屋要求改變;41宗是業主失業,因而需要更具彈性的住屋或財務安排。
推行接近一年運作暢順
許正宇指,由於按保計劃旨在促進市民安居置業,業主自住要求仍然是該計劃的主要合資格準則。新安排屬特殊措施,以協助有特別需要人士。新安排推行接近一年,運作暢順,並為有特別需要的業主提供實質協助。按證保險公司暫無計劃調整新安排,未來會不時根據市場情況檢視按保計劃。
他又指出,按保計劃本質上屬保險產品,信貸風險仍是其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如果在按保計劃下允許獲准出租物業的業主在未出售原有物業的情況下購入其他住宅物業,相關業主很可能需要在原有的高成數按揭貸款之外承擔更多融資負債。這將會為按保計劃帶來額外的信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