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加緬度市議員卡普蘭(Lisa Kaplan)近日提出一項看似嚴苛卻不無道理的緊急措施,擬將非法燃放煙花的初犯罰款,由現時的最高1,000美元暴升至10,000美元,十倍之多。若涉及學校、公園、遊樂場、社區中心等地,更屬重中之重,鐵腕處理。
按字面看,是罰則問題;但細察實情,乃多年積累之治安隱患與市政管治之失衡所致。根據沙市消防部門數據,2023年7月頭五日共錄得63宗火警,而去年同期竟升至111宗,增幅達七成有多。煙花表面是節日歡慶,實則成了引火之源,亦為執法與自由之界線敲起警鐘。
卡普蘭語帶警惕地說:「有人花千多兩千美元買煙花,自然要以一萬美元作震懾。」其言不無道理。玩煙花非民生所需,亦無所謂「權利」可談,安全底線已破,再談自由,未免本末倒置。
問題,不單在於煙花。
當地政府多年來對於節日治安管控往往採取「睜一眼閉一眼」之策略。煙花亂放,居民報警,警察愛理不理,消防疲於奔命。市府年年「重申執法」,年年「收效甚微」。到了如今不得不十倍罰款,顯示市府早年所謂社區教育、寬容包容之政略,實屬徒然。
回看去年沙市僅發出55張罰單,合共罰款10萬美元。這數字既未能反映實際違規數量,更暴露執法資源不足與執行力疲弱。當一個城市的規則要靠十倍罰款才能維持,那便不只是「亂」,而是「失序」。
治標何以治本?
本案亦牽涉美國地方政府的深層問題。煙花之亂,不過是更大破窗效應之一端。今日放煙花,明日隨地倒垃圾、滋擾鄰舍、非法改裝汽車聲浪——無不是制度寬鬆與社區紀律失守所導致。
卡普蘭提出的10時宵禁亦見縝密考量。她表示「不欲打壓歡樂,但必須安全理性」,此話道出平衡自由與責任的關鍵。節慶並非任性放縱的藉口,市民不應以所謂「傳統」包裝違規行為。
自由必有邊界
每談自由,是一種能自律的選擇。而今日美國部分地區所謂「自由」,往往脫離責任與規範,最終導致的是秩序崩解,無以復加。
當煙花是權利,引發火災燒死的人有什麼權?公共政策與庶民常識間的鴻溝。當法律不被執行、規矩不被尊重,所謂市政,何來權威?
這條緊急法案或許能短期內壓制煙花亂象,但根本解決之道,在於重建社區紀律、回復執法尊嚴與市民對規則的敬畏。十倍罰款,不應成為長治久安之常態,而是為失衡制度下的一劑苦藥。
願此法案,為市府自省之始。
-曾維燊
圖:AI生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