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字政策專員黃志光今(24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數字政策辦公室成立一年,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去年中起推行申請牌照工序及表格已全面電子化,及推動部門接受電子支付選項,另一個重點是推動人工智能發展。上月公布的《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會因應人工智能的發展迅速,預計會每年、甚至短過一年時間會更新指引,形容是「活的指引」。
黃志光表示,人工智能在推動產業或服務創新上具有很大潛能,既要促進AI科技應用,但亦留意會帶來安全風險及道德倫理,以及生成內容等問題,因此制訂《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予不同的持份者,最重要是平衡科技創新及應用。是以風險為本及靈活應變,由於科技發展速度很快,初步構想預計會每年、甚至短過一年時間會更新指引,針對人工智能發展出現的風險高低,建議三大持份者,包括技術開發者、應用程式提供者等加強監督和規管。





冀最快2026至27年度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
黃志光稱,按《財政預算案》提出,預留10億元籌備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希望針對人工智能中下游成果轉化,開拓多些不同的場景。數字辦正統籌成立,研究參考內地和海外類似公營研發院組成的模式、定位、運作目標、營運模式、管理框架等,爭取今年內向立法會爭取撥款,希望最快2026至27年度成立。
研發院初步將會與本地院校的上游研發合作,同時承擔政府要求進行的項目,包括公共政策研究及網絡安全等範疇,及做一些中下游的成果轉發的合作。研發院將專注人工智能,但不會針對特定產業,會按不同行業對人工智能的需求,推出針對性項目,暫時研發院亦須擁有小規模算力平台,以輔助日常的研發應用。
香港是自由市場暫毋須立法規管
《指引》建議建立一個四層風險分類系統,按風險的層級有不同的管理機制,建議危害及影響市民安全的用途、潛意識操控等屬於「不可接受風險」,建議全面禁止。至於需否立法,黃志光指,相關技術發展得太快,指引是預示可能發生的風險作出指引提醒,如果在模型開發時,提供一些「黑箱數據」,即具偏頗性數據,若巿民接受就可能帶有歧視性,會造成風險。但他認為,香港自由市場容許發展不同科技應用,對於有較高風險的行業,已有專責的法例規管,舉例如金融業及醫療,本身都有很好的規管框架,如有額外風險,就再會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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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網絡安全問題,黃志光表示,對於資料洩漏或牽涉個人資料的洩漏,設有通報機制,按規矩須通報相關監管機構例如個人資料私隱公署,政府過往每年的網絡安全事故都只屬單位數字,暫時不見有很大問題,大多涉及個人疏忽為主,或是人為錯誤遺失載有個人資料的流動裝置,屬黑客入侵個案只佔少量。而每次出現事故當局都會非常嚴肅地處理,會不斷加強部門預防意識,包括每年大型的攻防演練工作,預期今年10月會再進行一次大型的攻防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