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隱/個人資料/洩漏/美容院/起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0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46歲中國籍女子,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未經同意披露他人個人資料。
因顧客投訴 暫緩發花紅
調查顯示,事主經營數間美容院,於2023年認識被捕女子。2024年8至9月期間,兩人簽訂兩份合約,委託被捕女子營運事主的兩間美容院,合約訂明酬償包括花紅。其後,因有客人向事主投訴被捕女子,事主決定在投訴解決前暫緩發放花紅,雙方因而發生金錢糾紛。
2024年10月至11月期間,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的3個公開群組及個人帳戶,發布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並對其作出負面評論。披露的資料包括事主部分中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部分住址、美容院名稱及事主照片。
被捕女子現已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呼籲市民切勿因金錢糾紛而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