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大會今日(7日)就《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以訂明更清晰機制規管維港填海工程,亦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拆牆鬆綁。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表示,維港擁有世界級景觀,亦是香港市民共享的珍貴自然遺產,而現行《保護海港條例》自1997年實施以來,雖確立「不准填海」的推定原則,但條文過於簡略,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有不少爭議,一些關鍵問題缺乏清晰指引,導致政府部門於處理填海建議時存在大幅度的不確定性。條例終獲在席議員以過半數贊成三讀通過。
甯漢豪:未來幾個月內完成行政指引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條例草案若獲得立法會通過,將令當局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功能時有更大的靈活性,發展局及相關部門已準備有關的行政指引,並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她認為修訂條例後可促成當局做到更多惠民設施,不單止是普羅大眾喜歡的設施,亦是個別海上作業者需要的設施,對於能得到議員的支持,政府感到欣喜,同時覺得政府的擔子加重了。
對於議員提出各樣的訴求,甯漢豪指已記下各種要求,當局會按可動用的資源作出部署,亦會與不同界別互動交流,希望能夠善用這個經拆場鬆綁的機制,推動更多有利市民享受維港海濱的工程。
謝偉銓:體現「該嚴則嚴、應簡則簡」務實精神
謝偉銓續稱,近年大力推動的海濱長廊、海濱公園,部分均受位於海旁的土地現有用途,以及難以取得相關私人業權人的同意,騰出部分土地,給予公眾使用,導致海濱長廊未能貫通、連接,令市民大眾享用海濱的條件大受影響,認為應針對這些改善海港的公共設施修例設立豁免機制,由財政司司長把關,除加速惠民工程落地,亦能杜絕濫用填海的隱患,體現「該嚴則嚴、應簡則簡」的務實精神。





條例草案明確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推翻「不准填海推定」的裁斷訂立明確程序、機制,但被質疑會削弱法院角色或剝奪市民司法覆核權利。謝偉銓則認為,制度化決策機制有助減少爭議,修例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在法定框架下綜合考慮公眾意見、專業評估及社會效益,並接受立法會監督,強調此舉不僅可提升決策透明度,更通過規範化程序降低「因人而異」的主觀風險。
李慧琼:保護海港不應變成隔絕海港
民建聯李慧琼提到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出的「無處不旅遊」,認為海濱建設是很多旅客很喜歡的好去處。她指民建聯自2008年起爭取九龍新海濱,與今天修例的部分目標是不謀而合,倡議將西九龍、尖沙咀、紅磡、土瓜灣及啟德海濱全面貫通,將零散的海濱、海岸資源轉化為連綿的活力長廊。
她續稱,雖然各界都很想爭取連貫的海濱,但受到《保護海港條例》的嚴格限制,不准填海推定所限,但這樣的一刀切方式,導致即使是微小工程亦都未必附合「凌駕性公眾需要」的高門檻,令到很多改善海濱體驗,對市民、遊客及香港有益處而對海港有少微影響的項目,均長年無法推進。
她相信每位香港市民都很珍惜維港,亦視維港為香港最重要的天然資產,但保護海港不應變成隔絕海港,甚至不能連貫海濱長廊,認為今次的修訂有助解決目前面對的問題。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