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周|海關人員到購物區藥店、海味店及珠寶店宣傳 提醒商戶須遵守《商說》

五一黃金周將至,香港海關自4月24日起於全港各區的購物熱點加強巡查,提醒商戶必須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本地消費者及訪港旅客的權益。除了巡查購物熱點之外,海關人員亦會到油尖旺和銅鑼灣等旅遊購物區的藥店、參茸海味店、珠寶首飾店及小販攤檔進行合規宣傳教育,提醒商戶和旅遊從業員遵守《條例》的規定。
   
海關人員亦會於陸路口岸派發單張,提醒本地消費者和旅客要光顧信譽良好的商店,付款前要確定貨品的計價單位和總價格,保留購物單據及相關紀錄,若日後需要作出投訴,可作為憑證。如對貨品的真偽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海關人員在銅鑼灣進行宣傳教育,並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人員在銅鑼灣進行宣傳教育,並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人員在尖沙咀向商戶進行合規宣傳教育,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
海關人員在尖沙咀向商戶進行合規宣傳教育,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

 

海關人員在羅湖口岸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人員在羅湖口岸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人員在落馬洲口岸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人員在落馬洲口岸派發宣傳單張。

 

海關於各區購物熱點加強巡查,提醒商戶必須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
海關於各區購物熱點加強巡查,提醒商戶必須要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

 

   
海關十分關注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誤導消費者購物的情況,設有快速行動隊處理短期留港旅客的緊急投訴,會即時轉介個案予調查人員作優先處理。
   
根據《條例》,商戶如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就商品作出虛假說明、誤導性遺漏、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及先誘後轉銷售行為;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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