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易斯安那州移民法庭裁定,哥倫比亞大學的巴勒斯坦裔畢業生哈利勒(Mahmoud Khalil)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也影響聯邦政府的外交政策,因此當局可以將他驅逐出境。哈利勒批評聆訊程序不公,導致他基本權利被剝奪,辯方律師也揚言上訴。
綜合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報道,路州移民法庭11日經過2小時聆訊後頒布判詞,表示政府在案中滿足了舉證責任,提出的證據明確而且令人信服,哈利勒若繼續留在境內,會對國家帶來「潛在的嚴重外交後果」,因此當局可以合法將他遞解。法官又說,國務院在案中援引1789年的《外國敵人法》(Alien Enemies Act),要求將哈利勒驅逐,基於憲法移民法庭無權過問,因此不能質疑行政部門的決定。
判決後哈利勒的律師表明,將要求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介入,同時也會為當事人申請庇護,以便上訴期間政府不會執行驅逐令。移民法庭表示,哈利勒在本月23日之前享有豁免,暫時無需遣送出境。
案件11日聆訊時, 哈利勒身穿藍色連身囚衣,手持念珠出席聆訊,聞判後一改之前的沉默態度,嚴厲批評法官漠視正當程序和基本民權,任由政府把他與家人分隔,在千哩之外受審。
移民執法部門上月8日前往紐約的哥大宿舍,指責哈利勒曾在校園內召集反以色列示威,將他拘捕後,翌日便押往路州的移民羈留所囚禁。反對陣營批評,巴勒斯坦裔的哈利勒本身持有綠卡,妻子也是美國公民,因此政府的行動違法,已經抵觸了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但國務院表示,哈利勒煽動反猶太注意,妨礙聯邦推行外交政策,因此褫奪其居留權。
這次審案的移民法庭隸屬行政部門,受司法部管豁,法官若推翻國務院或國務安全部的決定,可能會有革職之虞。而在11日的聆訊中,法官重申案件只牽涉一個焦點議題,就是政府能否合法驅逐哈利勒,過程中既拒絕讓辯方律師提出其他動議,例如押後聆訊以便詳細審視證據,也拒絕讓國土安全部向哈利勒提出新的控罪,包括哈利勒申請綠卡時,曾否漏報自己與數個國際援助巴勒斯坦組織的關係。此外,辯方律師之前也要求,傳召國務卿魯比奧(Marco Rubio)作供,但法官同樣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