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名婚禮服務公司職員,包括公司董事及3名銷售員,涉嫌於2023年沒有告知顧客通往元朗錦田草田婚禮場地的唯一通道只限渠務署使用,並聲稱場地可以駕車直達及可以泊車,被海關控告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等19項控罪。而涉案公司亦被控12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日(3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排期至9月10日開審,期間4名被告獲准以3000至6000元保釋候審。
控方擬傳召16名證人 估計審訊約需8日
庭上透露,控方擬傳召16名證人,控方估計審訊約需8日。梁官指,案件屆時將以中文審訊,法庭會安排中、英語傳譯員給被告鍾家杰,以方便其以英語出庭作供。

鍾家杰。

陸嘉殷。

周詠彤。
5名被告分別為34歲馬來西亞籍時任公司董事鍾家杰、沒在控罪書上報稱職業的35歲女子陸嘉殷、31歲自由工作者周詠彤、35歲市場推廣主任董嘉韻,以及OUT-FO LIMITED(商業名稱為Heywedd)。案發時鍾家杰為OUT-FO LIMITED董事,而陸嘉殷、周詠彤、董嘉韻則是銷售員。
鍾家杰被控12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陸嘉殷、周詠彤、及董嘉韻被控相同罪名,分別為1項、4項、及2項控罪。而OUT-FO LIMITED則被控12項向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的傳票控罪。
案件編號:KTCC 2127/2024、KTS 13450-13461/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