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福警年收400投訴 監察方無權過問處分

蘇福縣人權委員會發表首份警務監察報告,揭示警方在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間接獲近400宗警員不當行為投訴,但委員會投訴跟進權限受阻,無法取得具體處分結果,問責制度成效存疑。

《紐約郵報》報道,報告指出,人權委員會雖讚揚警方領導層整體配合調查,但在證據分享、調查時序及紀律處分等關鍵環節上仍被排除在外。報告指出,委員會過往一直可獲取紀律處分的進展資訊,但自2023年監管程序開始後,這項資訊便被中止。該會司法行政小組委員會主席皮博迪(Carolyn Peabody)博士表示,委員會正爭取警方重新提供相關資訊,並要求更清晰的匯報機制。

報告揭示,在所有調查個案中,小組委員會對14宗個案的裁決結果持不同意見。部分個案的涉事警員未有按規定開啟隨身攝錄機,或未有及時上傳錄影片段,令委員會無法核實內部調查結果。

這份監察報告是人權委員會自2020年擴大職權後的首次成果。擴權源於佛洛伊德案後紐約州推行的警務改革計劃,旨在透過獨立公民監察提升執法透明度。然而,民權律師布魯因頓(Frederick Brewington)批評現行制度是「鬧劇」,指若委員會缺乏傳召權和調查權,便無法確保警方真正問責。蘇福縣警察局回應指,重視與人權委員會的合作夥伴關係,承認需要適應期,並承諾與委員會合作解決問題。警方表示,外部調本結合警局內部調查工作,可提升問責性和透明度。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