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律師被撤陪審員職務

據稱,一名布碌崙盲眼的陪審員因眼睛看不見而被趕出法庭。
《紐約郵報》報道,埃利亞(Albert Elia)是一名盲人律師,需要使用導盲犬和輔助技術。去年10月,他被傳喚到布碌崙刑事法庭擔任大陪審員,但兩天後因無法觀看視頻證據而被撤走,現在他正提出訴訟。
50歲的埃利亞表示,「我很高興能擔任大陪審團成員,我知道大多數人都想避免這種情況,但對我來說,這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十分期待。所以當我被告知要被撤走時,我特別沮喪。」
法庭文件顯示,最高法院一名助理地區檢察官曾讓證人描述錄影證據,令埃利亞也可以明白內容,但其他檢察官卻沒有這麼做。其後,隨著時間推移,一名法官和另一名檢察官聲稱不能這樣做,並禁止他使用描述畫面的技術。
根據埃利亞和紐約州盲人全國聯合會向布碌崙聯邦法院提出的訴訟,法官告訴埃利亞,他「需要能夠用自己的感官感知證據」。此外,法官聲稱法律允許把埃利亞排除在外,而法庭沒有提供任何辦法來安置這位盲人大陪審員。
大約20年前因一種漸進性遺傳眼病而完全失明的埃利亞說,「我曾經因為導盲犬而被拒絕進入,但這是我第一次被告知因為眼盲而不能做陪審員。」埃利亞對州法院系統和國王縣書記官桑沙因(Nancy Sunshine)提出訴訟,稱自己因失明而被排除在大陪審團服務之外,並被剝奪了參與服務的權利。
法院發言人貝克爾(Al Baker)拒絕對埃利亞案件的具體情況發表評論,但堅稱「並不禁止盲人或視障人士擔任大陪審團成員,而且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為這類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本報訊

紐約